1.辦公室
承擔文電、會務、檔案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做好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安全保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督查各科室對局領導決定或交辦事項的執行情況;負責局機關政務接待和財務工作。
2.綜合規劃科
匯總編制開發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研究提出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預測監測經開區綜合經濟運行情況,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并及時提出宏觀政策建議;起草半年和全年開發區綜合發展報告;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強宏觀調控,配合推進改革工作;研究對內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
3.投資管理科
監測分析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編制經開區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年度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和平衡建議;按權限審批、核準、備案投資項目或轉報投資項目;確定重點建設項目并按規定對項目實施綜合管理,組織開展總投資概算審查;加強政府性投資項目監管,配合市級相關部門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組織開展對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4.產業發展科
推進經開區產業結構調整優化,擬制全區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及產業結構政策;組織擬訂經開區高科技產業、產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科技管理、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產業孵化工作;負責統籌和協調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計劃,跟蹤實施重大產業投資項目;研究提出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意見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綜合協調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生產服務工作。
5.統計管理科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計劃,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經開區統計工作,并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調查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標準;負責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咨詢服務;承擔工業統計、能源資源統計調查、商貿流通統計調查等有關專項調查工作;承擔開發區各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審核工作,履行有關價格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