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開區投資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投資促進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實施細則和管理規章,組織制定和實施有關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
2.指導、管理、協調開發區投資促進工作。研究提出利用境內、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編制產業投資咨詢報告;受委托對外發布招商信息;指導投資促進項目的策劃、包裝和推介,建立招商項目庫,協調推進重大招商項目;組織開展產業投資貿易促進活動,聯系服務重點項目投資商。
3.負責開發區進出口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管理開發區進出口貿易,研究分析開發區外經貿形勢和進出口狀況,提出調控建議;負責開發區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審核和申報工作;管理外貿發展促進資金。
4.負責開發區外商投資管理與服務工作。分析研究開發區外商投資情況,提出政策建議;按權限審核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及其變更,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章程情況;受理協調解決外商投訴,做好外資企業協調服務工作。
5.負責開發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等;組織和協調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承擔執行國家和市有關贈款項目。
6.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代表團出國(境)執行公務,并按相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開展對外交往合作活動。
7.依據產業規劃和政策,做好企業服務與協調工作,協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出現的問題,促進企業發展壯大。
8.承辦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