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大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調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大足發改〔2017〕36號
?
各停車服務經營者:
為了改善我區的交通環境,加強城市停車管理,規范停車收費,促進城市全面協調發展,根據《重慶市公共停車服務收費辦法》(渝府辦發〔2014〕55號)、《重慶市物價局關于公共停車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4〕175號)、《重慶市物價局關于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6〕42號)文件精神,區第二屆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和二屆區委第29次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調整大足區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現將調整后的標準通知如下:
一、收費標準
(一)路內停車位收費標準
大足區路內停車位收費標準(政府定價)
項目區域 |
收費時段 |
收費標準 |
重要商圈路段 |
8:00-22:00 |
2.00元/小時.車位 |
非重要商圈路段 |
8:00-22:00 |
1.00元/小時.車位 |
?
備注: 1.路內停車服務收費以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按一個單位計費。 2.停放時間不足30分鐘(含)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超出30分鐘的,計費時間從始停起連續計算。 3.路內停車位管理單位不得將路內停車位包月出租。 4.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軍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市政園林作業車、工程搶險搶修、救災車等特種車輛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受減免政策的車輛停放免費。 |
(二)停車場服務收費標準
賓館、酒店、寫字樓、商場、餐館、娛樂場所等配套停車場和單獨選址建設的立體專業停車場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停車場經營者自行確定。
除上述之外的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單獨選址建設的地面平面式專業停車場、商住混合停車場等其他公共停車場(以下統稱室內、室外公共停車場)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標準由停車場經營者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自行確定。
大足區停車場服務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
車型 |
停放時間 |
金額 單位 |
室內公共 停車場 |
室外公共停車場 | |||
---|---|---|---|---|---|---|---|
特級 |
普通級 |
其他公共停車場 |
旅游景點 | ||||
二輪車 |
每小時 |
元/小時 |
1 |
1 |
1 |
3元/次 | |
12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5 |
3 |
3 | |||
24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10 |
5 |
5 | |||
小型車 三輪車 |
每小時 |
元/小時 |
4 |
2 |
2 |
6元/次 | |
12小時之內不超過 |
元/次 |
15 |
8 |
8 | |||
24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25 |
10 |
10 | |||
大型車 |
每小時 |
元/小時 |
5 |
3 |
4 |
12元/次 | |
12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20 |
10 |
15 | |||
24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30 |
20 |
25 | |||
超大 型車 |
≤13米 |
每小時 |
元/小時 |
4 |
|||
12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15 |
|||||
24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30 |
|||||
>13米 |
每小時 |
元/小時 |
5 |
||||
12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20 |
|||||
24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40 |
|||||
備注:1.上述收費標準為最高限價,下浮不限。 2.室內公共停車場包月停放收費標準(含物業服務費):二輪車不得超過120元/月;小型車、三輪車包月不得超過260元/月;大型車不得超過300元/月。 3.室外公共停車場包月停放收費標準(含物業服務費):二輪車不得超過120元/月;小型車、三輪車不得超過260元/月;大型車不得超過350元/月;超大型車不得超過400元/月。 4.車型分類:小型車:客車≤9座 貨車≤2噸大型車: 9座≤客車≤39座 2噸<貨車≤10噸 超大型車: 客車≥40座 貨車>10噸 。 5.停放時間不足30分鐘(含)的車輛免收停車費,超出30分鐘的,計費時間從始停起連續計算,不足一個計費單位按一個計費單位收費。 6.上述標準指除路內停車位收費標準外的實行政府指導價停車場服務收費標準。 7.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軍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市政園林作業車、工程搶險搶修、救災車等特種車輛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受減免政策的車輛停放免費。 |
二、工作要求
(一)《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路內停車位內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路內停車設施,影響路內停車設施的正常使用;路內停車位管理單位不得將路內停車設施固定給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
(二)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服務經營者,應在市政主管部門取得公共停車場備案登記證后,填制《大足區停車收費基本情況表》,在2017年12月1日實施收費之前將確定新的收費標準報價格主管部門。
(三)停車場經營者應按規定明碼標價,在停車場入口或收費區域顯著位置制作格式、內容、顏色統一的停車收費公示牌(見附表)。
(四)價格主管部門應加大對停車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對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的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五)為使本通知與原規定順利過渡,本通知實施時,已簽訂停車服務租賃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的,在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前按照原合同約定執行。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大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共停車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大足發改〔2014〕53號)同時廢止。
?
附件:1.大足區城區路內停車位收費公示牌
2.大足區停車場收費公示牌
3.大足區停車收費基本情況表
4.大足區停車場等級標準
?
?
附件1、附件2
附件1 |
|||||||
大足區城區路內停車位收費公示牌 |
|||||||
P |
|||||||
管理單位: |
類型:重要商圈內/外 |
||||||
停放路段: |
車位總數: |
||||||
收費時段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
8:00-*** |
*元/小時 |
**文件(文件號) |
|||||
收費單位投訴電話: |
***價格監督檢查機構監制 |
||||||
價格舉報電話:12358 |
|||||||
備注:1、停放時間不足30分鐘(含)的車輛免收停車費,超出30分鐘的,計費時間從始停起連續計算。 |
|||||||
2、停車收費以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按一個計費單位收費。 |
|||||||
3、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軍車、警車、救護車、市政園林作業車、工程搶險搶修、救災車等特種車輛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受減免政策的車輛停放免費。 |
|||||||
附件2 | |||||||
大足區停車場收費公示牌 | |||||||
(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 | |||||||
停車場名稱: |
類型: |
等級: | |||||
車 型 |
停放時間 |
收費標準 |
備 注 | ||||
**車 |
每小時 |
*元/小時 |
1、車型分類: | ||||
12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
24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
包月停放 |
*元/月 | ||||||
**車 |
每小時 |
*元/小時 | |||||
12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
24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
包月停放 |
*元/月 | ||||||
**車 |
每小時 |
*元/小時 | |||||
12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
24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
包月停放 |
*元/月 | ||||||
**車 |
每小時 |
*元/小時 | |||||
12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
24小時內不超過 |
*元/次 | ||||||
自購車位 |
*元/月 | ||||||
收費依據 |
大足發改[2017]*號 | ||||||
執行時間 |
2017年12月1日 | ||||||
收費單位投訴電話: |
重慶市大足區物價檢查所監制 | ||||||
價格舉報電話:12358 | |||||||
備注:1、停車場名稱:填寫停車場備案證上的名稱 | |||||||
2、等級:填特級或普通級 | |||||||
3、公示牌顏色:政府指導價采用藍底白字,市場調節價采用綠底白字。 | |||||||
4、停車場收費公示牌經價格主管部門的價格監督檢查機構監制后按要求自行制作。 | |||||||
5、可做成立牌或上墻掛牌 |
?
附件3
附件3 | |||||
大足區停車收費基本情況表 | |||||
填報日期:**年*月*日 |
|||||
停車場名稱:*** |
經營者名稱:***(加蓋公章) | ||||
停車場地址:*** |
執行價格形式: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 | ||||
停車場類型:室內**級停車場或室外停車場 |
停車場所屬物業性質:住宅、非住宅或商住混合 | ||||
停車場備案證號:*** |
停車位數量:**個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停車場具備的等級條件: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收費標準(金額單位元) | |||||
臨 停 停 放 |
包 月 停 放 | ||||
時間 車型 |
**車 |
**車 |
**車 |
**車 |
**車 |
每小時 |
|||||
12小時內 |
|||||
24小時內 |
|||||
價格主管部門簽收情況: |
收文編號 | ||||
|
***號 | ||||
說明: |
1、經營者應如實填報本表,上述內容若有變更,須重新填報。 | ||||
2、本表一式兩份,留存價格管理和監督部門。 |
?
附件4
附件4 | ||
大足區停車場等級標準 | ||
室內公共停車場 |
室外公共停車場 | |
特 級 |
普 通 級 |
|
有經營管理制度、應急預案;有收費和安保人員,實行24小時服務。 |
有經營管理制度、應急預案;有收費和安保人員,實行24小時服務。 |
有經營管理制度、應急預案;有收費和安保人員。 |
地面進行防塵耐磨處理,標線、標牌、反光標志齊全,安裝停車定位器;內墻及頂面經過飾面分區;車行道與電梯口、安全出入口等功能區域接壤處標注人行道標識。 |
標線、標牌、反光標志齊全,安裝停車定位器;內墻及頂面經過飾面處理。 |
有明確的停車范圍。 |
使用智能化節能照明設備,有應急照明系統。 |
有照明設施及應急照明系統。 |
自身配備或能借助外界照明系統。 |
進出口、主干道安裝監控攝像頭,24小時監控;設置自動化收費系統;為停車場購買保險。 |
設置道閘,實行24小時監控。 |
設置道閘。 |
安裝防火報警裝置,有煙感、噴淋、溫度探測器、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暢通;有語音播報系統;覆蓋無線網絡及通訊信號。 |
安裝有防火報警裝置,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暢通;覆蓋無線通訊信號。 |
有必備的消防器材。 |
通道單向不得少于4米,雙向不得少于6米;車行道高度不得低于2.2米;車庫配備直通電梯;配置無障礙車位;預留充電停車位;設置公共衛生間。 |
進出口明顯,停車場道路硬化。 |
進出口明顯,停車場道路硬化。 |
停車管理采用信息化系統并預留數據接口;具有停車誘導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