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062 | [ 發(fā)文字號 ] | 大足公安函〔2025〕129號 |
[ 主題分類 ] | 公安 | [ 體裁分類 ] | 人大建議辦理 |
[ 發(fā)布機構 ] | 大足區(qū)公安局 | [ 發(fā)布日期 ] | 2025-07-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3 | [ 有效性 ] |
[ 索引號 ]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062 |
[ 發(fā)文字號 ] | 大足公安函〔2025〕129號 |
[ 主題分類 ] | 公安 |
[ 體裁分類 ] | 人大建議辦理 |
[ 發(fā)布機構 ] | 大足區(qū)公安局 |
[ 發(fā)布日期 ] | 2025-07-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3 |
[ 有效性 ] |
重慶市大足區(qū)公安局關于區(qū)人大三屆五次會議第266號建議辦理情況的答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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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合理提高246國道限速的建議》(第266號)收悉,經研究辦理,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關于您提出的“提高G246國道大足段限速”的建議,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安排交巡警支隊到現場踏勘。經論證,國道G246大足區(qū)北起銅梁區(qū),南至永川區(qū),全路段人車流量較大,其中郵亭鎮(zhèn)至永川區(qū)交界段大足境內為雙向2車道,與永川區(qū)境內雙向4車道的基礎條件相差較大,且部分路段轉彎半徑較小,我局按照《公路路線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在該路段設置限速為40km/h,若提高限速標準,將會導致車輛以較高的車速經G246國道從永川駛入我區(qū)郵亭鎮(zhèn)后,因車道壓縮或轉急彎等情況,極易發(fā)生追尾、側翻或越線碰撞等道路交通事故,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故暫不宜提高限速標準。
此答復函已經區(qū)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陳朝梅審簽。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通過填寫回執(zhí)及時反饋我局,以便進一步改進我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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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承諾事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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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區(qū)公安局???
? 2025年6月20日????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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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承諾事項列表
序號 |
承諾事項具體內容 (分項列出) |
承諾落實時間 |
責任單位 |
1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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