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 大足經信發〔2017〕82號)予以廢止。被廢止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實施。 特此通知。 重慶市大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2年7月29日 ">
重慶市大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廢止《重慶市大足區中小微企業
房租補貼辦法》文件的通知
大足經信發〔2022〕82號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有關單位:
經研究決定,對于我委制定印發的規范性文件《重慶市大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大足區財政局關于印發 <重慶市大足區中小微企業房租補貼辦法> 的通知》( 大足經信發〔2017〕82號)予以廢止。被廢止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實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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