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大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印發《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大足經信發〔2021〕80號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區工業設計發展,提升設計創新能力,參照《重慶市市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渝經信發〔2016〕87號),結合大足實際,制定了《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大力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戰略性新興服務業發展,加快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建設,發揮設計引領產業轉型升級、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作用,參照《重慶市市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渝經信發〔2016〕87號),結合大足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工業設計是指以工業產品為對象,綜合運用科技成果和工學、美學、心理學、經濟學等知識,對產品的功能、結構、形態及包裝等進行整合優化的創新活動。區級工業設計中心是指經重慶市大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區經濟信息委)認定,工業設計創新能力強、特色鮮明、管理規范、業績突出的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或工業設計企業。
第三條 區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原則:企業自愿、擇優認定和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條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區級工業設計中心的認定和管理工作,并指導、推薦區級工業設計中心創建市級、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
第二章 認定條件
第五條 申請認定區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含工業設計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大足區行政區域內工商登記注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在行業內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二)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知識產權應用及保護制度健全,擁有一定數量的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
(三)重視工業設計工作,用于工業設計的投入處于行業領先水平,能為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四)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或工業設計企業運營一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場所,有較好的工業設計研究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具備獨立承擔相關領域工業設計任務、提供工業設計服務和教育培訓專業人員的能力。
(五)工業設計中心組織體系完善,機制健全,管理科學,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
(六)工業設計中心人才隊伍素質較高,經驗豐富,工業設計能力在同行業中處于較高水平。企業工業設計中心人才隊伍8人以上,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比例不低于40%;工業設計企業人才隊伍5人以上,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比例不低于80%,工業設計服務年營業收入不低于100萬元,占企業總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利潤率高于行業平均水平。
(七)工業設計中心創新能力強,業績突出,設計產品已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獲得市級及以上部門的表彰(含市級以上工業設計獎項),或近兩年內獲得國內外授權專利(含版權)2項以上。
(八)企業兩年內(截止申請日期)未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第三章 認定程序
第六條 新設立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需向區經濟信息委備案,并提交《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備案表》(附件1)。
第七條 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每年認定一次,受理認定申請截止日期為當年的9月30日,并向區經濟信息委提交以下材料:
(一)《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申請表》(附件2);
(二)相關佐證資料(參考附件3);
(三)上年度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建設及運行情況;
(四)其他有關情況。
第八條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和現場核查,根據綜合評審意見,擇優認定區級工業設計中心,并按程序公示。
第九條 對公示無異議的區級工業設計中心,區經濟信息委在當年的12月31日前行文予以公布并授予“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稱號。
第四章 管理服務
第十條 區級工業設計中心在全區經濟社會創新驅動發展過程中要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提升公共服務平臺功能,為產業轉型升級提供設計服務、項目示范和人才培育等支撐。
第十一條 區經濟信息委對已認定的區級工業設計中心實施動態管理,自認定之日起每年度組織一次復核,連續三年。到期復核的區級工業設計中心填寫《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附件4)申請復核。
第十二條 區經濟信息委按照復核評分標準實地核查和組織專家對區級工業設計中心進行復核評價。
第十三條 區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評價達到80分以上的為合格。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銷其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稱號:
(一)未按規定參加復核的;
(二)復核結果為不合格的;
(三)所在企業自行要求撤銷的;
(四)所在企業被依法終止的;
(五)弄虛作假、違反相關規定,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有違法行為的。
第十五條 因第十四條原因被撤銷區級工業設計中心稱號的企業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區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
第十六條 區級工業設計中心所在企業發生更名、重組、注冊地變更等重大調整的,應在辦理相關手續后3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報區經濟信息委。
第十七條 參照相關政策,對首次認定和復核評價合格的區級工業設計中心給予政策支持。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解釋。
附件:1.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備案表
2.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申請表
3.申報材料清單
4.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
5.復核評分標準
附件1
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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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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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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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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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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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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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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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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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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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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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凈值(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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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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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營業收入(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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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中心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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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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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面積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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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從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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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支出(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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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中心規劃和目標: | |||
附件2
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申請表
企業名稱(蓋章):
工業設計中心名稱:
屬地:
填報日期:年月日
重慶市大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印制
填表須知
1.填寫本申請表應確保所填資料真實準確。
2.本申請表需用黑色筆或電子方式填寫,要求字跡清楚。
3.本申請表所有填報項目頁面不足時,可另附頁面。
4.所填事項中涉及批準、獲獎、知識產權等事項,需附相關佐證資料。
企 業 聲 明
1. 本企業自愿向區經濟信息委提出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申請。
2.本企業自愿遵守《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規定。
3.本企業自愿提供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審查、管理、監督所需的數據資料,并為其審查工作提供 方便。
4.本企業所提供的申請表內容和附件材料均屬實,若出現問題,愿承擔一切責任。
申請企業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一、申報企業情況(一)
單位:萬元、萬美元、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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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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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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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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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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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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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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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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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凈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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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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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信用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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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是否屬于 |
□上市企業□高新技術企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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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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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
姓名 |
職務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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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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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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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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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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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稅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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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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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交貨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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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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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 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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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申請數 |
授權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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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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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發明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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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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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
產能 |
上年度產量 |
國內市場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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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企業情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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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建設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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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國家級、市級科技獎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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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制訂國際、國家標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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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品牌建設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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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國家重點工程或項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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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社會責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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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未來兩年規劃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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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企業主要經濟指標、主導產業和產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信息化建設、質量品牌建設等有關規劃情況 | |
二、工業設計中心情況(一)
單位:萬元、平方米、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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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中心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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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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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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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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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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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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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模式 |
□獨立核算□非獨立核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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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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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人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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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
姓名 |
職務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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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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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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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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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從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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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數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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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職稱人員數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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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主要指標 |
20年 |
20年 |
兩年總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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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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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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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企業R&D支出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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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設計人員經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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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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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運營經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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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培訓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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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服務外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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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工業設計項目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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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完成項目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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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化項目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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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成果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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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產業化成果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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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數(申請/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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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實用新型(申請/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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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設計(申請/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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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及其他著作權(申請/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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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中心情況(二)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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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成果獲獎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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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名稱 |
獲獎作品 |
獲得時間 |
授獎部門(或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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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設計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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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客戶企業 |
完成交付時間 |
設計成果產業化及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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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硬件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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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設備名稱 |
臺(套)數 |
價值 |
設備完好率 |
使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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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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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名稱 |
數量(套) |
價值 |
使用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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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中心情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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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運營等有關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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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中心的組織體系、運營模式、產學研合作及專業人員培訓等有關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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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今后兩年目標與規劃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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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中心今后兩年創新建設、有效投入、設計成果等主要指標,和組織體系建設、運營模式創新、公共服務功能、人才隊伍建設等規劃和措施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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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中心情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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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團隊帶頭人及主要成員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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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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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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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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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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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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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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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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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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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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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學位 (畢業院校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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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及成績 |
從事工業設計領域的主要工作經歷和取得的成績 | |||
注:本表由工業設計團隊帶頭人及2-3位主要成員填寫
附件3
申報材料清單
1.《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申請表》;
2.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從業人員名單(包括姓名、部門、職務、職稱、學歷、年收入)并附社保證明;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獨立的工業設計中心證明材料(企業設計中心成立文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5.工業設計成果獲得發明專利、版權及其他著作權等清單(含產品或項目名稱、專利名稱、專利號、權利人、授權單位、授 權時間等)及證書復印件;
6.工業設計成果獲獎證書復印件;
7.主要工業設計成果產業化證明材料;
8.企業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生產事故,沒有違法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等的相關證明;
9.其他有關材料。
附件4
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
企業名稱(蓋章):
工業設計中心名稱:
屬地:
填報日期:年月日
重慶市大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印制
填表須知
1.填寫本復核表應確保所填資料真實準確。
2.本復核表需用黑色筆或電子方式填寫,要求字跡清楚。
3.本復核表所有填報項目頁面不足時,可另附頁面。
4.所填事項中涉及批準、獲獎、知識產權及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規劃等事項,需附相關佐證資料。
企業聲明
1.本企業自愿遵守區經濟信息委《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規定。
2.本企業自愿提供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復核所需的數據資料,并為其復核工作提供方便。
3.本企業所提供的復核表內容和附件材料均屬實,若出現問題,愿承擔一切責任。
企業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一)
單位:萬元、平方米、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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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中心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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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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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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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凈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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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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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凈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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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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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凈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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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性質 |
□獨立核算□非獨立核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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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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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人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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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
姓名 |
職務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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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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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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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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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從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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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數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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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職稱人員數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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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期主要指標 |
20年 |
20年 |
兩年總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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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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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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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企業R&D支出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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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設計人員經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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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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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運營經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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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培訓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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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服務外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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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工業設計項目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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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完成項目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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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化項目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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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成果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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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產業化成果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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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數(申請/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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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實用新型(申請/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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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設計(申請/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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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及其他著作權(申請/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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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二)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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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期設計成果獲獎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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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名稱 |
獲獎作品 |
獲得時間 |
授獎部門(或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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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期主要設計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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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客戶企業 |
完成交付時間 |
設計成果產業化及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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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期主要新增硬件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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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設備名稱 |
臺(套)數 |
價值 |
設備完好率 |
使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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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期主要新增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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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名稱 |
數量(套) |
價值 |
使用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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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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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運營情況及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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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中心運營情況,主要業績,在行業內的水平和引領作用,對企業發展的貢獻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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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目標完成和規劃實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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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中心兩年來(對照《申請表》)創新建設、有效投入、設計成果等指標完成情況,和組織體系建設、運營模式創新、公共服務功能、人才隊伍建設等規劃實施情況,及《大足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的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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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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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企業兩年內是否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是否存在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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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復核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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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內容 |
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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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5分 |
申報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材料內容是否一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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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基本條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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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行業內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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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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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應用及保護制度健全,擁有一定數量的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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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工業設計工作,用于工業設計的投入處于行業領先水平,近兩年工業設計投入經費保持增長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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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中心基本條件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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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或工業設計企業運營一年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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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中心有固定的工作場所,有較好的工業設計研究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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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中心組織體系完善,機制健全,管理科學,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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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業設計中心人才隊伍8人以上,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比例不低于40%;工業設計企業人才隊伍5人以上,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比例不低于80%,工業設計服務年營業收入不低于100萬元,占企業總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利潤率高于行業平均水平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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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人才隊伍建設,工業設計團隊帶頭人業績突出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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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 中心業績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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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能力強,近兩年設計成果獲得國內外授權專利(含版權)2項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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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突出,近兩年承擔工業設計項目等完成情況較好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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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產學研合作、社會公益事業,以及參與國際競爭和合作的情況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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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成果顯著,設計產品取得顯著經濟效益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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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市級及以上部門的表彰或設計成果獲得工業設計獎項情況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