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111709319502T/2023-00141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民政(社會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民政局 | [ 發布日期 ] | 2023-10-27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7 | [ 有效性 ] |
| [ 索引號 ] | 11500111709319502T/2023-00141 |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民政(社會管理) |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民政局 |
| [ 發布日期 ] | 2023-10-27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7 |
| [ 有效性 ] |
足民安檢(2023)4號
?| 對養老機構違法行為的處罰臺賬(2023)年 | ||||||||||
|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 處罰事由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備注 |
| 足民安檢(2023)4號 | 重慶市大足區中敖鎮敬老院消防設施驗收不及時,維保單位未按要求進行維護,存在較大隱患。 | 行政警告 |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九條?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財產權益,或者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養老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照有關強制性國家標準提供服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的《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4.3.1養老機構建筑設計布局應科學合理,應符合GB/T?50340的要求。公共區域應設有明顯標志,圖形符號與標志的使用和設置應符合GB/T?10001.1和GB/2894的要求,標志應進行清潔,保持清晰和完整;4.3.2養老機構活動場所應布置合理,清潔整齊;5.15.2.4應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 |
李光兵 | 1250011109600550XF | 李光兵 | 行政警告 | 2023.10.27 | 重慶市大足區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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