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1709319502T/2025-00165 | [ 發文字號 ] | 大足民函〔2025〕47號 |
[ 主題分類 ]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 | [ 體裁分類 ] | 人大建議辦理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民政局 | [ 發布日期 ] | 2025-07-02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2 | [ 有效性 ] |
[ 索引號 ] | 11500111709319502T/2025-00165 |
[ 發文字號 ] | 大足民函〔2025〕47號 |
[ 主題分類 ]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 |
[ 體裁分類 ] | 人大建議辦理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民政局 |
[ 發布日期 ] | 2025-07-02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2 |
[ 有效性 ] |
重慶市大足區民政局關于區三屆人大五次會議第253號建議辦理情況的答復函
?蔡春華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放寬申報低保手續審批的建議》(第253號)收悉。經研究辦理,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你在建議中提出“民政局在審批手續時放寬對女兒的家庭情況核查;或者根據子女贍養情況分級核查子女家庭經濟狀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認定辦法(修訂)》規定,目前必須對申請救助家庭及法定義務人按程序進行經濟核查。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主要包括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要進行生活上的照料和經濟上供養,從精神上慰藉父母,保護父母的人身、財產權益不受侵害。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法定義務,是成年子女必須履行的義務,特別是對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成年子女必須承擔贍養義務。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成年子女強制贍養父母。
二是《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認定辦法(修訂)》規定主動放棄合法收益的視為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認定條件。按照《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認定辦法(修訂)》第十三條第五款規定,主動放棄合法收益(因向國家捐贈個人財產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除外)的視為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認定條件。故,基本生活困難的父母,首先應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贍養義務,如成年子女無履行贍養義務的能力,再向人民政府提出救助申請。要判斷成年子女是否有履行贍養義務的能力,就需成年子女配合完成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只有按程序進行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才能確保救助精準、公平公正。
此答復函已經薛千勇局長審簽。對以上答復你有什么意見,請通過填寫回執及時反饋我局,以便進一步改進我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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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區民政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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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吳 ?艷
聯系電話:023-43733012
郵政編碼:40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