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足區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監督渠道
重慶市大足區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監督渠道
一、一般農戶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核實結果必須堅持鎮街、村社兩級兩次公示(面積申報和資金補貼各公示一次),申報時已經將面積進行了一次公示,第二次(本次)就公示所有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準和補貼資金。每次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日期與同級核實日期一致。對有異議的,重新核實后再公示,直至群眾認可。
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該補貼工作,切實加強對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領導;各鎮街要把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一崗雙責”要求,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安排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具體抓,負直接責任;要深入村社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具體困難和問題,把補貼工作做細、做實、做好。
三、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各鎮街要建立健全公開公示、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強化宣傳。要加強補貼資金監管,落實各級各部門審核責任。要建立健全種糧大戶檔案管理,包括種糧大戶申報資料、公示資料、審核資料及大戶清冊等。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電臺、短信、網絡等媒體及有關會議,宣傳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政策,把“耕地撂荒一年次年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政策宣傳到戶,做到補貼范圍和依據宣傳到戶,補貼金額核定到戶,補貼申請表填寫到戶,補貼數額公布到戶,補貼通知發放到戶,補貼資金兌現到戶,實現補貼政策家喻戶曉,有效調動農民保護耕地地力和開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積極性。
四、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該項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對申報面積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補貼資金要專款專用,實行“誰登記、誰負責,誰核實、誰負責,誰公示、誰負責,誰上報、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抽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未經本人許可,嚴禁代領、代扣任何款項,特別是嚴禁村社干部代領、代扣補貼資金。凡發現虛報冒領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工作失職行為和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及時糾正,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各鎮街要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建立預警機制,及時掌握動態、排查隱患,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將問題及時解決,確保農村社會穩定。
?五、每年區農委組織由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員會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鎮街上報的數據信息進行實地抽查核實。一般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全區抽查3個以上鎮街,每個鎮街抽查一定比例的農戶數;對申報有誤的,要責令其整改,并及時糾正。核實無誤后,區農業農村委對全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數據進行匯總。
六、設置專門服務電話。有關聯系電話:
政策咨詢:023-43728010(區糧油特色產業和種業管理科)
投訴舉報:023-43780226(區農委財務和審計科)
023-43729040(區財政局農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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