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1MB1859570U/2025-00002 | [ 發文字號 ] | 大足退役軍人局發〔2024〕56號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 發布日期 ] | 2025-01-09 |
[ 成文日期 ] | 2024-12-30 | [ 有效性 ] |
[ 索引號 ] | 11500111MB1859570U/2025-00002 |
[ 發文字號 ] | 大足退役軍人局發〔2024〕56號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 發布日期 ] | 2025-01-09 |
[ 成文日期 ] | 2024-12-30 |
[ 有效性 ] |
重慶市大足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重慶市大足區財政局 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優待補助標準的通知
?重慶市大足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重慶市大足區財政局
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優待補助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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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
根據《重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優待補助標準的通知》(渝退役軍人局﹝2024﹞19號)規定,現就調整我區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優待補助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撫恤和生活優待補助標準
(一)調整殘疾軍人的殘疾撫恤金標準。
調整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預備役人員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傷殘人員)的殘疾撫恤金標準。殘疾軍人(含傷殘預備役人員和民兵民工)的地方優待金按現行標準繼續執行。調整后的標準詳見附件。
(二)調整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簡稱“三屬”)的定期撫恤金、地方優待金標準。
1.調整“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調整為每人每年41856元、34956元、31968元。
2.調整“三屬”地方優待金標準。根據我市關于調整建立“三屬”地方優待補助金制度的規定,按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2024年所確定的“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同比增長比例,同步調整我市2024年“三屬”地方優待金標準。重慶解放前犧牲烈士的遺屬地方優待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42783元(其中“11·27”烈士遺屬地方優待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59440元),重慶解放后犧牲烈士的遺屬地方優待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28564元;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地方優待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16066元;病故軍人遺屬地方優待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10442元。
(三)調整在鄉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地方優待金標準。
1.調整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有基礎上每人每年增加1321元,提至每人每年23821元。其中,在鄉參加抗日戰爭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24325元。
2.調整在鄉復員軍人地方優待金標準。根據在鄉復員軍人地方生活優待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規定,按照重慶市統計局公布的2023年全市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20元的85%執行,調整為每人每年17697元;同時,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簡稱區縣)為在鄉復員軍人每人每年給予的120元補助繼續執行。
(四)調整帶病回鄉退役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
帶病回鄉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378元,提至每人每年10428元。
帶病回鄉退役軍人地方優待金標準按每人每年1248元繼續執行。
(五)調整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軍人(以下簡稱參戰退役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
參戰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504元,提至每人每年10584元。
參戰退役軍人地方優待金標準按每人每年1200元繼續執行。
(七)調整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軍人,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退役軍人(含參與鈾礦開采退役軍人,以下簡稱參試退役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
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504元,提至每人每年10584元。
參試退役軍人地方優待金標準按每人每年1200元繼續執行。
(七)調整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后被平反人員的子女,以下簡稱老年烈士子女)的生活補助、地方優待金標準。
1.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492元,提至每人每年8772元。
2.老年烈士子女地方優待金標準,按本條第(三)項中烈屬地方優待金的相關規定調整。
(八)調整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補助標準。老年生活補助標準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年提高32元,提至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年補助720元。
二、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撫恤和生活優待補助標準從2024年8月1日起執行。
三、有關要求
市級撫恤和生活優待補助資金不足部分,由區財政負擔。各鎮街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對享受撫恤優待補助的優撫對象管理,及時做好新增、減員等各類報表,保證及時、準確、足額兌現撫恤優待補助金。要扎實做好優撫對象年度確認工作,優化工作方式、提高確認質效,進一步夯實優撫數據基礎,確保優撫數據真實和財政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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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慶市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預備役人
附件:員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傷殘人員)殘疾撫恤優待
附件:金標準表
(此頁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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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重慶市大足區財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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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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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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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預備役人員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傷殘人員)殘疾撫恤優待金
標準表
(從2024年8月1日起執行)單位:元/年
殘疾撫恤優待金標準 | ||||
殘疾撫恤金標準 |
地方優待金標準 |
合計 | ||
一級 |
因戰 |
131880 |
3360 |
135240 |
因公 |
124164 |
3292 |
127456 | |
因病 |
116736 |
3223 |
119959 | |
二級 |
因戰 |
119340 |
3155 |
122495 |
因公 |
109932 |
3052 |
112984 | |
因病 |
102852 |
2983 |
105835 | |
三級 |
因戰 |
104712 |
2915 |
107627 |
因公 |
95688 |
2812 |
98500 | |
因病 |
87108 |
2710 |
89818 | |
四級 |
因戰 |
85824 |
2606 |
88430 |
因公 |
75324 |
2469 |
77793 | |
因病 |
67284 |
2366 |
69650 | |
五級 |
因戰 |
67032 |
1606 |
68638 |
因公 |
56988 |
1555 |
58543 | |
因病 |
51444 |
1529 |
52973 | |
六級 |
因戰 |
52368 |
1517 |
53885 |
因公 |
48180 |
1500 |
49680 | |
因病 |
39564 |
1453 |
41017 | |
七級 |
因戰 |
39084 |
1430 |
40514 |
因公 |
33996 |
1406 |
35402 | |
八級 |
因戰 |
24672 |
1345 |
26017 |
因公 |
21960 |
1333 |
23293 | |
九級 |
因戰 |
20484 |
1285 |
21769 |
因公 |
16008 |
1268 |
17276 | |
十級 |
因戰 |
14400 |
1260 |
15660 |
因公 |
11964 |
1200 |
13164 |
【說明】:殘疾軍人、傷殘預備役人員和民兵民工按合計標準執行;傷殘人民警察、其他因公傷殘人員按殘疾撫恤金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