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足區突發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重慶市大足區突發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2021年修訂)
目 錄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輕或避免因災害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大足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重慶市氣象條例》《重慶市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重慶市突發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訂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大足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高溫、干旱、大霧、強降溫、霜凍、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單項應急預案的規定。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科學高效;處置規范,協調有序。
2 組織架構及職責
區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為我區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和處置的領導機構,負責統籌組織全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研究制定全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制度,協調解決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和指導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以下簡稱各鎮街)、區級有關部門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2.1大足區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區政府聯系氣象工作的副區長
副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聯系副主任
區應急局局長
區氣象局局長
成員:區委宣傳部、區人武部、區委網信辦、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局、區國資委、區林業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國網區供電公司分管負責人。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氣象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由區氣象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2大足區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指導媒體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宣傳報道和氣象災害宣傳報道及輿情管控工作,將氣象防災減災科普工作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
區人武部:發生重大氣象災害時,負責組織協調武警部隊和民兵開展搶險救災,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群眾。
區委網信辦:負責做好氣象災害網上輿情調控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程項目與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政府投資三年滾動計劃、年度投資計劃的銜接平衡;做好氣象災害防范應對能源供應保障工作。
區教委:負責將氣象災害防御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組織、指導學校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區科技局:負責將氣象災害預警與風險防范等領域共性關鍵技術納入科技支持,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領域關鍵共性技術攻關的支持力度。
區經濟信息委:指導在工業規劃編制、產業布局謀劃和工業項目建設中對氣象災害風險的影響進行評估;協助協調免收氣象災害預警專用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率等政策。負責指導電信運營商及鐵塔公司做好通信設施的氣象防御工作;協調電信運營商保障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短信通道暢通;根據氣象災害防御需要,協調電信運營商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面向公眾的傳播工作;協助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防御;在氣象災害發生前暫停或者取消大型活動和群眾集會,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或轉移。
區民政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在重大氣象災害中受災人員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
區財政局:負責根據成員單位申請,依法依規保障其氣象災害防御經費并納入區級財政預算。
區生態環境局:負責聯合氣象部門開展重污染天氣會商、人工增雨和空氣質量預報;做好不利天氣條件下空氣污染物排放的管控工作。
區住房城鄉建委:做好房屋建筑和在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氣象災害防御監督管理。
區城管局:負責市政基礎設施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聯合氣象部門開展城市運行高影響天氣預警工作。
區交通局:負責交通基礎設施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組織做好公路、內河水路、在建交通工程的氣象災害防御監督管理。
區水利局:負責水利基礎設施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組織做好水利工程氣象災害防御監督管理。
區農業農村委:負責組織做好農業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和氣象條件引發農業病蟲害的監測防控工作。
區商務委:負責重大氣象災害發生期間,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和供求信息,指導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備足貨源,按程序動用區級儲備物資,保障市場供應。
區文化旅游委:負責指導文化和旅游場所的氣象災害防御,定期進行排查,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組織做好重大文旅活動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指導監督各旅行社、旅游景區(點)等旅游經營企業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游客轉移、疏散等安全避險工作。
區衛生健康委:氣象災害發生后,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和其他突發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聯合氣象部門發布高溫中暑預警。
區應急局:負責組織協調重大氣象災害及次生災害應急救援;指導監督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冶金企業等行業領域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雙橋經開區應急局負責雙橋經開區內相關行業領域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組織核查有關氣象災害災情,組織做好重大氣象災害處置的應急保障。
區國資委:督促所監管企業做好氣象災害防御相關工作。
區林業局:負責指導預防和減輕氣象災害對森林草原的影響;監督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聯合氣象部門開展森林火險等級和森林有害生物發生等級預報預警。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根據氣象災害特點,科學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組織做好氣象因素引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開展全區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
區氣象局:負責區氣象防辦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負責承擔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編制的具體技術性工作;負責做好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警和信息發布,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組織開展重大氣象災害評估,為防御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加強防御雷電災害工作的組織管理,做好職責范圍內的防雷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做好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建設和運行管理。
區消防救援支隊:發生重大氣象災害時,在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國網區供電公司:負責電力設施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做好高影響天氣時段電力調度工作;發生重大氣象災害時,協調災區電力系統應急工作和電力傳輸保障。
各成員單位除承擔上述職責外,還應根據區氣象防指的要求,承擔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雙橋經開區有關單位按照職能職責負責雙橋經開區內相關行業領域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3 預警和預防
3.1 預警信號
當監測或預報本行政區域內將有氣象災害發生時,區氣象局統一制作和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3.2 會商分析
區氣象局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氣象災害會商分析,及時將會商分析結果報送區政府、區應急局及其他相關部門。
3.3 預警信息發布
當氣象災害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時,區氣象局及時向區政府和區級有關部門報送監測預警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發布氣象災害有關預警信息。
3.4先期防范
各鎮街、有關部門、單位及氣象信息員收到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后,應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防御指南的要求,采取應急措施,避免或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
3.5應急聯動
各鎮街、有關部門和單位應以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為“消息樹”“發令槍”,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應急聯動機制的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做好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防御和處置工作。
4 氣象災害分級
氣象災害主要指由于受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高溫、干旱、大霧、強降溫、霜凍、道路結冰等天氣氣候的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產生重大社會影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災害性天氣。重慶市氣象災害分為四級:特別重大氣象災害(Ⅰ級)、重大氣象災害(Ⅱ級)、較大氣象災害(Ⅲ級)、一般氣象災害(Ⅳ級)。
4.1 特別重大氣象災害
(1)氣象災害影響城區、主要場鎮和50平方公里以上較大區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經濟損失的。
(2)城區、主要場鎮或多個鎮街范圍內出現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或極強災害性天氣過程,并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的。
(3)在全區大部分地區發生的可能對經濟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
4.2 重大氣象災害
(1)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高溫、干旱、大霧、強降溫等天氣事件造成10—29人死亡,或1000—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經濟損失的。
(2)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嚴重影響的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高溫、干旱、大霧、強降溫等。
(3)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出境公路連續封閉12小時(含12小時)以上。
4.3 較大氣象災害
(1)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高溫、干旱、大霧、強降溫等天氣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500—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經濟損失的。
(2)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高溫、干旱、大霧、強降溫等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較大影響的。
(3)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出境公路連續封閉9—12小時(不含12小時)。
4.4 一般氣象災害
(1)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高溫、干旱、大霧、強降溫等天氣氣候事件造成1—2人死亡,或500萬元(不含5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
(2)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出境公路連續封閉6—9小時(不含9小時)。
5 應急響應及處置
5.1 分級響應
一般、較大的氣象災害,由區氣象局提出響應的建議,報區政府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進行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的氣象災害,區政府啟動本級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做好先期處置,待上級領導到位后,由上級領導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5.2 指揮與協調
應急預案啟動后,區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實行24小時值守制度,開展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
5.3 信息報送
氣象災害發生后,各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應第一時間書面向區應急局和區氣象局上報災情,緊急情況可先口頭報告,再書面報告。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信息來源、災害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5.4 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結束時間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決定;較大、一般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結束時間由區氣象局提出應急結束建議,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有關部門和單位轉為常態管理。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受災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后,科學制定規劃,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對應急救援中所征用的設施設備進行核算后及時予以補償,做好救災資金和物資的安排調度。有關保險公司根據災情,及時辦理保險理賠事項,做好賠付工作。
6.2 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由重慶市氣象局牽頭組織調查評估工作。氣象災害評估結果作為災害救助、補償、理賠的依據。
較大、一般氣象災害由區氣象局組織開展調查評估,事發地鎮街配合,在應急處置結束后10日內向區應急局上報調查評估報告。
6.3 新聞發布
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的新聞信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或授權發布;較大、一般氣象災害發生后,區氣象局會同區應急局及時收集災害監測預警、受災損失、應急處置等情況,經區政府批準,由區政府或授權單位及時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受災情況。
7 保障措施
7.1 專家咨詢機制
成立專家組,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和決策支持。大足區突發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專家組人員由區應急、氣象、交通、水利、農業農村委、林業、規資、城鄉建設、消防、電力等部門分管領導和相關科室負責人,根據災害情況和實際需要,抽調組成。
專家組主要職責:對氣象災害成因及其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由專家組統一指導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技術工作,參與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開展培訓,指導公眾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技能培訓。
7.2 宣傳計劃
區氣象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氣象災害應急知識宣傳計劃,對社會公眾開展氣象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知識宣傳教育,組織制作氣象災害預警及自救、互救的文字或圖表等宣傳材料,及時向公眾發放,提高公眾自救能力,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預案開展各種氣象災害應急演練。
8 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8.1 表彰獎勵
對在氣象防災減災和搶險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對因參與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補助和撫恤。
8.2 責任追究
發生氣象災害后,有關部門和單位謊報、瞞報災情,拒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或者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9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氣象局負責解釋,原則上每3年修訂一次。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并報重慶市氣象局備案。
附件1.2
大足區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成員單位通訊錄
單位 |
姓名 |
職務 |
備注 |
聯系電話 | |
區人民政府 |
錢虎 |
副區長 |
指揮長 |
|
|
區政府辦公室 |
李祖蓉 |
副主任 |
副指揮長 |
43777866 |
18090618103 |
區應急局 |
尹光建 |
局長 |
副指揮長 |
43769989 |
13708379326 |
區氣象局 |
鄒華 |
局長 |
副指揮長 |
43773851 |
13896107028 |
區委宣傳部 |
吳猛 |
副部長 |
成員 |
43769271 |
13983167529 |
區人武部 |
顏勝 |
副部長 |
成員 |
87033203 |
13068316823 |
區委網信辦 |
陳維泉 |
副主任 |
成員 |
43769055 |
18983052688 |
區發展改革委 |
胡向前 |
副主任 |
成員 |
43769418 |
13883336331 |
區教委 |
尹光成 |
副主任 |
成員 |
64382127 |
13808321466 |
區科技局 |
王開平 |
區科創中心副主任 |
成員 |
43732028 |
18983176706 |
區經濟信息委 |
劉鋒 |
副主任 |
成員 |
43762656 |
13500323876 |
區公安局 |
顏臺中 |
黨委委員、治安支隊隊長 |
成員 |
43781010 |
13609400436 |
區民政局 |
齊如玲 |
副局長 |
成員 |
43789179 |
18908392760 |
區財政局 |
陳中體 |
副局長 |
成員 |
43726986 |
13594664016 |
區生態環境局 |
陳浩 |
黨組成員 |
成員 |
43302421 |
13617634561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黎俊 |
黨委委員、副主任 |
成員 |
43738672 |
13320288328 |
區城管局 |
劉紅霞 |
黨委委員、副局長 |
成員 |
43787669 |
13983273758 |
區交通局 |
陳思源 |
黨委委員 |
成員 |
43787107 |
13883411862 |
區水利局 |
程宗明 |
黨委委員 |
成員 |
43722406 |
13996085869 |
區農業農村委 |
龍建洪 |
區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主任 |
成員 |
43727244 |
13436097299 |
區商務委 |
周藹輝 |
副主任 |
成員 |
43722894 |
13883338551 |
區文化旅游委 |
陳興無 |
黨委委員、文化執法支隊支隊長 |
成員 |
43729361 |
13350389913 |
區衛生健康委 |
唐紅梅 |
副主任 |
成員 |
43712106 |
15922834678 |
區應急局 |
喻其林 |
執法支隊隊長 |
成員 |
43769179 |
13509427451 |
區國資委 |
劉鋒 |
副主任 |
成員 |
43450562 |
13883998759 |
區林業局 |
姜永奎 |
副局長 |
成員 |
43730672 |
13509483506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李躍華 |
副局長 |
成員 |
|
13452037222 |
區氣象局 |
茍思 |
副局長 |
成員 |
43776898 |
13896079529 |
區消防救援支隊 |
胡祖國 |
副支隊長 |
成員 |
49631101 |
18908371171 |
國網區供電公司 |
陳宏勝 |
副總經理 |
成員 |
43710366 |
18623122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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