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1009348935E/2024-00086 | [ 發文字號 ] | 大足府辦發〔2023〕121號 |
[ 主題分類 ] | 行政事務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寶頂鎮 | [ 發布日期 ] | 2024-12-13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7 | [ 有效性 ] |
[ 索引號 ] | 11500111009348935E/2024-00086 |
[ 發文字號 ] | 大足府辦發〔2023〕121號 |
[ 主題分類 ] | 行政事務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寶頂鎮 |
[ 發布日期 ] | 2024-12-13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7 |
[ 有效性 ] |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大足區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 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大足區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
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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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3〕74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大足區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與鎮街完成行政權力交接工作,細化明確行政權力事項的具體內容、實施范圍、承接機構、移交方式等;要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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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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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區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
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六屆二次、三次全會部署要求,堅持黨建統領、便民利民、綜合集成、數字賦能,推動鎮街執法事項綜合、執法力量綜合、執法方式綜合,加快形成職責清晰、協同高效、機制健全、行為規范、監督有力的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新格局。
(二)工作目標。到2023年年底,將高頻率、高綜合、高需求、易發現、易處置的執法事項納入鎮街綜合行政執法范圍,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拓展到40%以上的執法領域,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運用“執法+監督”一體化數字集成應用,執法監管“一件事”場景應用推廣到10件以上,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
到2025年年底,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拓展到70%以上的執法領域,執法監管“一件事”場景應用推廣到30件以上,鎮街綜合執法能力和水平在渝西地區領先。
到2027年年底,鎮街“多跨協同、整體高效”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基本健全,執法監管“一件事”場景應用推廣到50件以上,鎮街綜合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躋身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務
(一)明晰執法事項。構建“法定執法+賦權執法+委托執法”的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新模式,進一步明晰執法事項。根據《重慶市鄉鎮(街道)法定行政執法事項清單(2023年)》《重慶市賦予鄉鎮(街道)部分區縣級行政執法事項指導清單(2023年)》,按照通用賦權事項全面承接、自選賦權事項承接不低于15%的標準,結合鎮街承接的委托執法事項,依法全面梳理公布鎮街綜合執法事項清單并報市政府備案,每年對綜合執法事項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送市司法局。建立健全區級部門、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協調聯動機制,鎮街承接執法事項后,原業務主管部門要繼續做好行政許可、行業管理、行業安全監督檢查等監管工作,原則上不再承擔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
(二)統籌執法力量。按照“一支隊伍管執法”的要求,由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行使鎮街權限范圍內的行政處罰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和行政強制措施。探索鎮街“綜合執法+專業執法”新路徑,區級有關行政執法單位以派駐、包片等方式下沉的執法力量與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統籌運行,實行“縣屬鄉用共管”,以鎮街管理為主。明確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與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的具體職能職責,加強工作統籌,避免出現工作缺位和錯位。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納入“一中心四板塊一網格”基層智治體系“平安法治板塊”統籌管理,推動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下沉到網格,構建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反饋、第一時間處置的閉環監管體系。
(三)創新制度機制。以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為牽引,聚焦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重點領域,打造多跨協同執法監管“一件事”場景應用,實施“綜合查一次”,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一次到位”。推廣服務型執法和柔性執法,對執法發現的企業、群眾合理需求主動協調處理,對監管風險及時提醒防范,對違法行為及時制止糾正。推廣“普法式”執法和“說理式”執法,加強對監管對象的常態化指導,最大程度提高市場主體守法意識、守法能力,實現違規違法行為源頭治理。建立執法保障機制,根據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化建設要求,按標準配備和落實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辦公場所、執法車輛、執法服裝和各類執法技術裝備等,推進執法規范化。
(四)強化數智引領。運行全市統一的“執法+監督”一體化數字集成應用,智能匹配執法主體、執法事項、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裁量基準,實現統一執法指揮調度、執法要素智能關聯、執法文書自動生成。全口徑、全要素匯集鎮街執法全過程數據信息,推進執法數據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全面共享。創新智慧執法監管方式,強化數字賦能增效,挖掘數據價值,動態評估行政執法效能。探索推廣非現場執法、“無感執法”和企業合規“無感體檢”,為執法提供支持,為監督提供依據,為群眾提供便利,為決策提供參考。
(五)加強協調監督。各鎮街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明確專門力量強化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對行政執法中涉及的復雜、疑難事項,可向區級有關行政執法單位提出協助請求,區級有關單位應當給予協助。鎮街之間、鎮街與區級有關單位之間的執法職責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行政執法單位向區司法局提出,區司法局應參與協調;協調不成的,報區政府審定。區司法局要強化指導、協調,組織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通過案卷評查、專項檢查、案件督辦等方式,深化對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的監督,構建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職責明確、監督有力、運轉高效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
三、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10月31日前)。
制定實施方案,成立改革專班,開展動員部署,明確工作任務,全面安排并啟動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首批試點單位龍水鎮和區級有關行政執法單位根據工作部署和要求,迅速啟動改革工作,建立相應領導機制,落實工作要求,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責任領導、工作步驟、工作方式、工作成果和檢驗標準。
(二)事項梳理階段(11月30日前)。
根據《重慶市鄉鎮(街道)法定行政執法事項清單(2023年)》《重慶市賦予鄉鎮(街道)部分區縣級行政執法事項指導清單(2023年)》,采取“法定事項+賦權事項+委托事項”方式,征求區級有關行政執法單位、各鎮街等意見建議,形成大足區各鎮人民政府綜合執法事項清單(2023年)、大足區各街道辦事處綜合執法事項清單(2023年)、大足區龍水鎮人民政府綜合執法事項清單(2023年),并按規定公布及報備。各鎮街應依法行使法定行政執法事項,具體法定行政執法事項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賦權行政執法事項試點鎮街先試先行,其他鎮街根據全市統一安排,在擴大推廣階段完成相關手續后行使;委托行政執法事項按照市政府統一要求一并納入抓好落實。區級有關行政執法單位至少開展1次對鎮街的執法培訓、模擬演練。
(三)先行試點階段(12月25日前)。
全市首批試點單位龍水鎮應當依照改革工作要求,于10月31日前與區級有關行政執法單位完成賦權事項移交工作,制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方案,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機制,同步對接上線運行“執法+監督”一體化數字集成應用。此外,應對改革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及時反饋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制度建立情況、典型經驗做法等,于2023年12月25日前形成書面材料經主要負責同志審簽后報區司法局(聯系人:姜旭紅;報送方式:紙質件報送至區司法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電子檔通過渝快政報送)。
(四)擴大推廣階段(12月31日前)。
在27個鎮街全面推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各鎮街要嚴格落實改革工作要求,制定本單位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案,建立相應領導機制,細化推進措施,明確時間節點,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取得實效。區級有關行政執法單位要創新行政執法培訓指導方式方法,指導鎮街規范執法行為和執法程序,提供專業技術、業務培訓等支持,提升行政執法針對性和實效性。機構編制和司法行政部門統籌做好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及時跟蹤了解有關情況,推動協調解決改革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和矛盾爭議,對在改革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區司法局搜集匯總后,向區政府和市司法局報告。
(五)全面總結提升階段(長期推進)。
區級有關行政執法單位、各鎮街應加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配套機制完善,打好當下“改”、長久“立”的組合拳,建立行政執法工作交流、典型案例復盤等工作機制,孵化培育執法領域創新實踐,建立共建共享機制,做到“一域創新、全區共享”。區司法局要會同有關單位,對下放執法事項的實施情況、社會效果、存在問題等進行跟蹤評估,定期開展交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并根據執法依據變動、評估結果以及工作實際,對《執法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根據全市鄉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指引的要求,動態優化龍水鎮賦權執法事項清單,在2023年12月31日統一實施大足區各鎮人民政府綜合執法事項清單(2023年)(見附件1),并在“執法+監督”數字應用適時重新啟動事項分配功能。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領導小組,壓實工作責任。
成立大足區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羅曉春任組長,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陳明平任副組長,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經濟信息委、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局、區林業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經開區消防大隊、經開區經發局、經開區建設局、經開區應急局、經開區生態環境局、各鎮街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主要領導是市管領導的,常務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領導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司法局,由區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區司法局、區委編辦分管負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和指揮調度等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每月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二)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工作保障。
各單位要將此次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與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屆二次、三次全會等精神相結合,與貫徹落實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等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相融合,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整合執法資源,優化機構設置,推進行政執法權限和力量向基層延伸和下沉。充實優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嚴控執法人員招錄、培訓、管理等環節,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補充法制審核、輔助執法等人員力量。不得隨意抽調、借調鎮街執法人員,保持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穩定,確保人員崗位配備與執法任務相匹配。健全激勵機制,在評先評優、考核獎勵等方面向鎮街傾斜。強化經費保障,要加大對鎮街執法裝備、技術和能力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將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三)嚴格督察指導,做好總結提升。
區委依法治區委將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納入全面依法治區重點工作。區委依法治區委發揮牽頭抓總、督促落實的職能職責,加強督促指導,全面扎實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區依法治區辦要適時開展實地督察,對改革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對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問題突出的鎮街和區級有關行政執法單位,采取通報批評、函詢約談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對整改遲緩、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甚至拒不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并納入法治建設考核。全面落實法治督察與紀檢監察監督協調配合機制,對工作中發現的涉嫌以權謀私、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等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按規定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各單位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推進、措施成效的宣傳,讓廣大群眾感到變化、看到成效、得到實惠。同時,各鎮街要做好總結提升,建立工作周報、月報制度,及時向區司法局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和工作成效、亮點工作、創新舉措、疑難問題和工作建議,爭取在全市乃至全國范圍內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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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大足區各鎮人民政府綜合執法事項清單(2023年)
2.大足區各街道辦事處綜合執法事項清單(2023年)
3.大足區委托行政執法事項清單(2023年)
4.大足區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任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