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業政策(共11條)
1﹒嚴格落實集裝箱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鮮活農產品車輛免費通行政策等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政策。取消港口建設費。
政策依據:《重慶市交通局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重慶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調整相關收費政策的通知》(渝交發〔2019〕30號)、《關于取消港口建設費和調整民航發展基金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1年第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交通局、重慶海事局
咨詢電話:023—43722141(區交通局:張杰)
2﹒支持7家全國性金融機構向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含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司機之家”運營企業、道路貨物運輸個體工商戶和掛靠普通貨運車輛車主)、中小微物流配送(含快遞)企業發放優惠利率貸款。人民銀行按照貸款本金等額向相關金融機構提供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資金,期限為1年、可展期1次,利率為1.75%。
政策依據:文件不公開,可電話咨詢
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區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12363、023—43722141(區交通局:張杰)
3﹒將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適當向運輸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傾斜,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關貸款的接續轉換,避免出現行業性限貸、抽貸、斷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
政策依據:《人行重慶營管部 重慶銀保監局 重慶證監局 市金融監管局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金融支持穩住經濟大盤若干措施〉的通知》(渝銀發〔2022〕51號)
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區金融發展事務中心
咨詢電話:12363、023—43732699(彭超)
4﹒建立貨運司乘人員“白名單”管理機制,在貨運司乘人員“白名單”基礎上建立健康碼申訴綠色通道。
政策依據:《國務院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規范實施貨運車輛司乘人員“白名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交運明電〔2022〕120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交通局
咨詢電話:023—43722141(張杰)
5﹒暢通便捷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發放,嚴格落實貨運車輛“即采即走即追”制度,保障物流暢通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政策依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交通局
咨詢電話:023—43722709(陳雪梅)
6﹒暢通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科學確定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城市配送車輛禁止、限制通行的區域和時間,對城市配送車輛依照規定發放通行證,便利城市配送車輛停靠,提升城市配送效率。
政策依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交辦運〔2017〕191號)
執行期限:暫無 ?????????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交通局
咨詢電話:13452447377(區公安局:楊德興)、023—43722709(區交通局:陳雪梅)
7﹒對年度累計簽發多式聯運提單超過200單的物流企業,根據開單量和貨值,按不超過500元/單獎勵,單個企業每年上限50萬元;對企業利用多式聯運提單融資的貸款利息,按不超過銀行貸款一年期基準利率的30%貼息,單個企業每年貼息上限2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023—63151319
8﹒對自建倉儲設施設立國際物流分撥中心,且年進出口額達50億元的企業,按倉儲設施建設總投資1%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上限500萬元;對租用標準化倉庫設立國際物流分撥中心的企業,根據租用面積和年進出口額,按每平方米每月5—10元給予獎勵,獎勵期限不超過3年。
政策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023—63151953
9﹒對市級物流重點項目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執行至2023年底。
政策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023—63151937
10﹒支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采購合規冷藏車,按不超過4萬元/臺獎勵。支持對已有冷藏車進行信息化改造,按不超過0.2萬元/臺獎勵。支持冷鏈物流節點信息化改造,根據節點類型按不超過30萬元/個獎勵。支持制定冷鏈物流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標準,根據標準類型按不超過30萬元/個獎勵。支持冷鏈物流示范區、示范項目建設。
政策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023—63151937
11﹒支持物流主體培育。對在渝設立總部、網絡貨運平臺的全球物流企業100強、中國物流企業50強以及在渝設立分撥中心的市場主體,根據年度結算量,按100萬—500萬元/戶給予年度獎勵,最長不超過3年。重慶物流企業首次被評為全球物流100強的,按500萬元/戶給予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為中國物流50強、重慶物流50強的,根據名次排位按5萬—100萬元/戶給予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為5A級物流企業的,按50萬元/戶獎勵。對入選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名單、評為國家級示范物流園區的園區運營主體,分別按300萬元、10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政府口岸物流辦
咨詢電話:023—6315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