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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1117500923541/2022-00202 | [ 發文字號 ] | 大足財采購〔2022〕24號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財政局 | [ 發布日期 ] | 2022-10-17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4 | [ 有效性 ] |
[ 索引號 ] | 115001117500923541/2022-00202 |
[ 發文字號 ] | 大足財采購〔2022〕24號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財政局 |
[ 發布日期 ] | 2022-10-17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4 |
[ 有效性 ] |
大足區2022年學校護眼燈設備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
?大足區2022年學校護眼燈設備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
大足財采購〔2022〕24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的相關規定,現本機關對“大足區2022年學校護眼燈設備采購”(項目號:DZQ22A00408)作出的投訴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DZQ22A00408采購時間:2022年08月24日
二、項目名稱:大足區2022年學校護眼燈設備采購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明成億科技(重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強
委托代理人:廖偉
聯系方式:13512357730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塔街道興盛大道天江鼎城雅園
被投訴人1:重慶市大足區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
經辦人:賀波
聯系方式:023-64360066
通訊地址:重慶市大足區龍崗山北山路11號
被投訴人2:中科標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經辦人:高老師
聯系方式:17369105499
通訊地址:重慶渝北區泰山大道東段華宇北城中央匯A區2幢6樓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對被投訴人重慶市大足區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于2022年8月19日向投訴人做出的對“大足區2022年學校護眼燈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DZQ22A00408,以下簡稱:本項目)質疑答復不滿意,于2022年8月26日向我局提出投訴,投訴人于2022年9月2日補正材料后,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訴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關于投訴事項1、2,根據《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第五條:“采購人對采購需求管理負有主體責任,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采購需求管理各項工作,對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負責。主管預算單位負責指導本部門采購需求管理工作”之規定,重慶市大足區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應對自身的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負責,在收到投訴答復通知書后應對投訴事項作出全面的說明并提供充分的證明材料進行佐證。但在本案中,重慶市大足區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未提供充分的證明材料證明相應采購需求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因此,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二十五條:“被投訴人未按照投訴答復通知書要求提交相關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同其放棄說明權利,依法承擔不利后果”之規定,視同被投訴人重慶市大足區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放棄說明權利,投訴事項1、2成立。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94號令)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我局作出以下決定:投訴事項1、2成立,責令被投訴人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其他補充事宜
重慶市大足區財政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