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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讀】《重慶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重慶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渝府辦發〔2021〕87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作出政策解讀如下:
一、方案出臺背景
為助力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動汽車行業加快電動化、智能化發展,我市去年發布實施了《重慶市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激勵措施(2020年度)》,有效推動了我市私人領域、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進一步提高了城市公交領域新能源汽車占比,并領先于全國開展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保障公務出行試點,獲得基層公務人員的廣泛關注和認可。同時,通過停車減免、差異化交管、降低充電費用等支持政策,持續優化了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
為貫徹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推動汽車產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工作部署,促進我市整車企業新能源汽車產銷量提升,市經濟信息委在前期政策儲備、企業調研以及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牽頭研究提出支持整車企業市場開拓、加強公共領域推廣應用和優化推廣應用政策環境等針對性政策措施。經過反復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方案》,并于8月20日由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
二、方案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工作目標,第二部分為主要舉措,第三部分為保障措施。
(一)關于工作目標。《工作方案》提出,2021年全市力爭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萬輛以上。
(二)關于主要舉措。《工作方案》提出的主要舉措有3項、共13條,具體為:一是支持整車企業市場開拓,著重鼓勵市內整車企業加大品牌營銷力度、加速開拓市場,由市級財政給予整車企業獎勵,整車企業所在區縣參照市級財政資金比例給予資金支持。二是加強公共領域推廣應用,主要從網約出租、巡游出租、駕考(駕培)、公務出行、微循環公交、公交和城市物流等公共領域推廣新能源汽車。三是優化推廣應用政策環境,從落實停車費減免、優化通行環境、完善基礎設施、降低充電費用和營造推廣氛圍等方面開展工作。
(三)關于保障措施。提出了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加強政策扶持力度、加強考核評估力度等3條具體措施,全力推動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三、其他事項
《工作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相關條款由責任單位負責解釋,方案所列年度推廣目標、獎勵及補貼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車停車減免、通行便利、充(換)電設施建設、降低充電費用條款將持續執行,市政府將視新能源汽車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相關政策。增程式電動汽車納入本政策支持范圍。以往推廣應用及通行便利等政策與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規定執行。國家、市政府新出臺有關標準和規定,按照國家和市政府標準和規定調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