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規范大足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解讀
為了有效開展我區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征收管理工作,現將《關于進一步規范大足區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作政策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和依據??
2021年10月,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全市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渝府發〔2021〕29號),對國家和市政府認可的園區四至范圍內的配套費征收標準重新予以了明確。為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根據《重慶市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渝府令〔2011〕253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市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渝府發〔2021〕29號)、《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大足區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大足府發〔2019〕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通知》。
二、《通知》起草過程
為加強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管理,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結合我區實際,起草了《通知(征求意見稿)》,并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3月24日兩次通過黨政網向區級有關部門、各街鎮征求意見,結合反饋意見和建議,區住房城鄉建委對初稿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將征求意見稿在本單位官網上公示滿30日后未收到公眾建議意見,形成了《通知(送審稿)》,提交區政府審議確認后予以印發實施。
三、《通知》共分三大部分
(一)征收標準
1.經開區、大足工業園區、大足高新區、棠香街道、龍崗街道、智鳳街道(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龍水鎮、萬古鎮、郵亭鎮、寶頂鎮、玉龍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建筑面積210元/平方米計征;國家和市政府認可的園區四至范圍內生產性用房及倉儲、檢驗檢測、自用車庫等配套用房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經確認后免繳,辦公樓、職工宿舍等辦公用房及生活用房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建筑面積105元/平方米計征。
2.智鳳街道(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外)、珠溪鎮、中敖鎮、三驅鎮、石馬鎮、雍溪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建筑面積150元/平方米計征。
3.寶興鎮、拾萬鎮、鐵山鎮、回龍鎮、國梁鎮、金山鎮、高升鎮、季家鎮、龍石鎮、高坪鎮、古龍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建筑面積120元/平方米計征。
(二)征收管理方式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模式、征收程序、減免政策按照《重慶市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 渝府令〔2011〕253號)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對配套費免繳、減繳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實施時間
《征收標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四、政策查閱途徑
通過大足區政府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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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機關:重慶市大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解 讀 人:楊 ?驍
聯系電話:023-4346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