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 關于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范圍的公告
《大足區關于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
范圍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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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范圍的公告》(大足府發〔2025〕13號)(以下簡稱《公告》),已于2025年6月25日經區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25年6月30日印發。為方便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政策內容,現對公告作如下解讀。
一、政策背景和依據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重慶市貫徹落實〈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具體措施》,明確了按照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間管控制度,落實差別化保護治理措施。將水土保持生態功能重要區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管控,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生態空間的占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技術指南》,遵循科學劃定、落地準確、邊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則,采用定量判別為主、定性判定為輔的方法,在優先保障耕地保護紅線和耕地恢復補充空間的基礎上開展了大足區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工作,并向社會公告其范圍。
二、劃定范圍
以大足區2023年國土變更調查數據中林地、草地、裸地等地類為基礎處理范圍,銜接“三區三線”劃定成果,耕地后備資源調查評價成果、地質災害數據、最新水土流失動態監測成果及其他生態敏感及管護數據,結合外業復核驗證,最終確定涉及全區23個鎮街(雙路街道、龍水鎮、國梁鎮、珠溪鎮無劃定范圍)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范圍均在坡度25°以上的林地,共劃定181個圖斑,面積為4477.79公頃,占大足區幅員面積3.12%。
三、文件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了大足區禁止開墾陡坡地面積。范圍涉及龍灘子街道316.69公頃、龍崗街道26.64公頃、棠香街道30.14公頃、通橋街道238.89公頃、智鳳街道62.92公頃、寶頂鎮190.67公頃、中敖鎮210.09公頃、三驅鎮8.28公頃、寶興鎮18.24公頃、玉龍鎮433.52公頃、石馬鎮29.35公頃、拾萬鎮1194.04公頃、回龍鎮43.68公頃、金山鎮43.17公頃、萬古鎮391.35公頃、雍溪鎮185.76公頃、龍石鎮11.81公頃、郵亭鎮317.02公頃、鐵山鎮51.99公頃、高升鎮69.83公頃、季家鎮23.98公頃、古龍鎮390.82公頃、高坪鎮188.91公頃。
二是依據《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十八條之規定,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在25°以上陡坡地種植經濟林的,應當科學選擇樹種,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是在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以外的坡耕地上開墾種植農作物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措施。
四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已在禁止開墾的陡坡地范圍內開墾種植農作物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耕,植樹種草;耕地短缺、退耕確有困難的,應當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五是違反規定在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開墾種植農作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條予以處罰。在禁止開墾坡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或者在禁止開墾、開發的植物保護帶內開墾、開發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退耕、恢復植被等補救措施;按照開墾或者開發面積,可以對個人處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罰款。
四、實施時間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范圍的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五、政策咨詢渠道
咨詢部門:重慶市大足區水利局水土保持站
咨詢電話:023-4372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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