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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大足區2024年中央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文字解讀
《關于大足區2024年中央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文字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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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渝財農〔2023〕157號)和《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5〕77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安排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用于生豬種豬場供種能力提升,決定支持項目1個。重慶市大足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大足區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大足區2024年中央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一、制定意義
支持我區種豬企業良種引進,提高其供種(精)能力5%,提高我區生豬良種率,保障我區“菜籃子”工程安全。
二、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內容有以下幾方面:
(一)申報對象
在大足區適養區內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資質的種豬企業。
(二)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養殖場內常年種公豬存欄量不低于30頭。
(三)項目內容
1.建設內容
用于支持我區種豬企業良種引進、精液生產與運輸等。財政資金嚴禁用于與生豬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無關的支出,嚴禁用于部門基本建設、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等。同一年度內,對中央財政其他資金已經支持的項目,不得通過獎勵資金重復支持。
2.建設期限
2025年4月12日前完成項目建設任務。
3.支持名額及資金額度
財政資金支持不超過20萬元,支持項目1個。
(四)申報材料報送
1.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① 項目實施方案:方案紙質件和電子件,申報對象根據要求形成項目實施方案并對項目的真實性、合規性、準確性負責。
② 相關資質證明材料:《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屬于企業的需提供)、租地合同、環保手續、種公豬引種證明復印件等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
2.報送時間:2024年4月19日18:00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3.報送方式:由項目實施單位以紙質件和電子郵件方式匯總報送區農業農村委員會畜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