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府發〔2022〕12號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部分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和我市關于清理有關行政規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有關規定,區政府對2012年至2021年10月底期間制定的現行有效的77件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區政府2022年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通知》(大足府辦發〔2013〕7號)等8件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慶市大足區擬廢止的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8件)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重慶市大足區擬廢止的
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8件)
1.《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通知》(大足府辦發〔2013〕7號)
2.《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大足府發〔2016〕41號)
3.《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大足區醫藥產品集中采購管理辦法的通知》(大足府辦發〔2016〕148號)
4.《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通知》(大足府辦發〔2017〕15號)
5.《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關于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大足府辦發〔2018〕8號)
6.《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過程管理的通知》(大足府辦發〔2018〕53號)
7.《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大足區進一步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辦發〔2019〕10號)
8.《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大足府辦發〔2019〕14號)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