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1115889171935/2022-00052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綜合政務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經開區辦公室 | [ 發布日期 ] | 2022-04-07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7 | [ 有效性 ] |
| [ 索引號 ] | 115001115889171935/2022-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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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題分類 ] | 綜合政務 |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經開區辦公室 |
| [ 發布日期 ] | 2022-04-07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7 |
| [ 有效性 ] |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大足區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
?
大足府辦發〔2022〕33號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大足區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大足區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大足區全面加強藥品
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16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108號)要求,進一步加強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下同)監管能力建設,推動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強組織管理能力建設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決扛起藥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責任,堅持黨政同責,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藥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將藥品安全納入公共安全體系、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作為年度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調研指導、督促落實,并按要求請示報告重大事項。
(二)完善監管體系。完善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藥品安全治理網絡,強化對藥品安全工作的監督指導。加大區食藥安辦統籌協調藥品安全工作力度,強化藥品安全多部門協同治理。堅持藥品安全工作“一盤棋”,加強交流協作,建立健全上下一體、左右銜接、周邊聯通的藥品安全監管體系。
(三)夯實基層基礎。統籌內部資源,充分保障藥品監管所需人員、經費、裝備等,完善支持藥品監管工作機制,保持監管隊伍相對穩定。繼續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好村(社區)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作用。開展我區藥品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提升基層執法裝備配備水平。
二、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四)健全制度體系。積極參與、推動藥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積極參與制定修訂技術指南,構建更加系統完備、更具地方特色的藥品監管制度體系。
(五)嚴格規范行使權力。準確把握和執行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公示和落實權力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重點領域監管信息公開、抽檢結果信息公開等措施,推進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流程公開,規范監管行為。深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機制,嚴厲打擊危害藥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六)切實加強法治教育。將藥品安全法律法規等納入區干部教育培訓內容。以“八五”普法為契機,提升藥品安全普法能力。鼓勵(藥品、醫療等)行業協會(學會)大力開展藥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形成藥品安全普法合力。
三、加強執法監管能力建設
(七)完善檢查執法體系。加強衛生健康、醫保、區市場監管等部門信息互聯互通,推進藥品檢查執法聯動。
(八)推進監管隊伍建設。加快職業化專業化藥品檢查員隊伍建設。積極培養區藥品安全監管隊伍人員進入國家、省市藥品檢查人員庫。力爭市市場監管局和市藥監局下派職業化專業化骨干人員到區市場監管局掛職,有計劃地派出年輕藥品監管人員到市藥監局或有關科研單位進修提升,積極參與市藥監局組織的業務培訓,充分發揮藥品監管隊伍傳幫帶作用,鼓勵和激勵藥品監管隊伍人員自學提升。統籌安排,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教育培訓,加強對鎮(街道)基層藥品監管人員的培訓實訓,加強對村(社區)食品藥品協管員培訓指導,提升監管隊伍履職能力。用好國家藥監局云平臺等優質網絡教學資源。
(九)優化管理方式方法。完善藥品監管事權,強化藥品安全分級分類監管。加強跨層級藥品監管協調指導,強化轄區內藥品全生命周期的監管協同。建立檢查力量統一調派機制,根據檢查稽查工作需要,按程序統籌調派。強化飛行檢查,突出對敏感、重大事項檢查的突擊性、實效性。根據工作需要,可聘請市藥監局或藥品監管專家提供支持。
四、加強技術支撐能力建設
(十)加強監管科學研究。積極參與實施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推進監管新工具、新標準、新方法的研究和應用工作。鼓勵開展或參與藥品監管科學學術交流,分享研究信息,展示研究成就,促進成果轉化,為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及監管能力提升提供支撐。
(十一)加快疫苗監管能力建設。強化疫苗全程冷鏈全程溯源管理,提升疫苗管理能力。區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配置滿足疫苗儲存、運輸、使用的設施設備。
(十二)提升網絡銷售監管能力。適應藥品網絡銷售發展新趨勢,堅持以網管網,持續開展藥品網絡銷售專項治理。加快技術引入和設備配置,探索依靠第三方專業技術力量開展藥品網絡銷售行為監測。按照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原則,加強網絡銷售行為監督檢查,強化網絡第三方平臺管理,提高對藥品網絡交易的質量監管能力。
五、加強智慧監管能力建設
(十三)加強藥品智慧監管體系建設。推廣、使用全市藥品智慧監管平臺和藥品零售企業電子檔案,推進藥品監管領域移動互聯應用,強化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共用,實時維護藥品監管區級數據庫,并進行推廣和使用。
(十四)加強藥品信息化追溯管理。督促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按要求建立藥品追溯制度,從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藥品、集采藥品等重點產品開始,穩步推進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宣傳、推廣藥品追溯監管系統的使用,采集追溯數據,監控藥品流向,發揮追溯監管作用。逐步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全域實施。加強“三醫聯動”,推動醫療、醫保、醫藥領域信息互通、數據共享。
六、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建設
(十五)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建立健全藥品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完善藥品安全風險排查、研判、交流、預警、化解機制,建立統一完善的風險監測系統。強化審批、檢查、抽檢、監測、稽查執法、投訴舉報等渠道,加強藥品安全風險隱患全流程管控。建立健全區藥品安全風險會商機制。充分發揮、利用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信息管理系統作用,動態管理藥品安全風險清單,推動藥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出入庫管理等落地落實,全面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十六)完善藥物警戒監測體系。加強藥品監測體系建設和不良反應監測能力建設,持續構建以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為工作主體、藥品零售企業和醫療機構依法履責的工作格局。區市場監管局和疾控機構加強數據聯動,共享數據資源。
(十七)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提升藥品應急處置能力。制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將預案納入本級政府專項預案體系。建立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隊伍,開展常態化應急演練。建立完善應急指揮平臺。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建立健全藥品安全輿情監測與處置機制。
七、加強服務發展能力建設
(十八)支持中藥發展。加強創新藥、改良型新藥、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同名同方藥管理,促進中藥守正創新和中醫中藥協調發展。完善區促進中藥產業發展政策措施。鼓勵醫療機構對中藥制劑的研發、使用,支持區中醫藥產業園、區域中藥制劑發展,鼓勵和支持醫療機構研制和應用特色中藥制劑。
(十九)鼓勵研發創新。鼓勵醫療機構、企業開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專利權和核心競爭力的產品研發。鼓勵合同研究外包、合同研發生產等平臺建設,協助打造涵蓋藥物發現、藥學研究、安全評價、臨床試驗全流程的研發支撐體系。協助推動創新產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產品以及質量安全、信用良好的企業產品優先進入醫保目錄。
(二十)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化藥品審批制度改革。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一網通辦”。加強對醫藥重點園區、重點企業、重點品種的支持,大力培育龍頭企業、“獨角獸”企業,發展總部經濟。以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建設為契機,在藥品領域積極爭取國家、市重大政策、重大項目支持。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藥品監管一體化建設,提高區域聯動促進產業發展能力。
八、加強社會共治能力建設
(二十一)加強社會監督。暢通投訴舉報受理渠道,快速受理、高效處置藥品投訴舉報,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落實有獎舉報措施,充分調動群眾監督的積極性,營造全社會監督藥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二十二)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安全用藥月”等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安全用藥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政務公開平臺,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強化政策解讀,正確引導輿論。拓寬宣傳渠道,綜合運用戶外平臺、報刊、電影電視、電臺和新媒體等傳播媒介,開展藥品安全公益宣傳。
(二十三)加強信用監管。用好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重慶),加強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歸集、判定、公示。加強對嚴重失信醫藥企業的聯合懲戒,促進企業誠信意識提升,推動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修復機制,保障信用主體合法權益。
(二十四)促進行業自律。堅持教育引導與監管執法相結合,壓實醫藥企業主體責任,督促醫藥企業完善并嚴格執行質量管理體系,加強藥品安全源頭管理。督促醫藥行業協會、學會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引導其發揮行業自律、團體標準建立、學術交流、產業論壇舉辦等作用,推動醫藥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九、加強保障能力建設
(二十五)加強經費保障。完善適應藥品監管工作特點的經費保障政策,將藥品監管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將審批、檢查、監測評價、標準管理、人員培訓等藥品專業技術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并優化經費支出結構,提升購買服務效能。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嚴格按照全市績效工資政策執行。在績效工資總量核定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建立向科研、技術和監管一線傾斜的績效分配機制??茖W合理使用中央藥品監管補助資金。
(二十六)激勵擔當作為。制定進一步激勵藥品監管隊伍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加強藥品監管隊伍建設,建立完善符合藥品監管實際的人才培養、考核評價、選拔任用、表彰獎勵、容錯糾錯、人文關懷等機制,充分調動和激發藥品監管干部隊伍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二十七)強化督導考核。加強對藥品安全履職情況的督查督導,完善藥品安全責任制度,健全考核評估體系,細化區級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指標內容,督促藥品安全工作責任落實。
附件:大足區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任務分解
附件
大足區全面加強藥品監管
能力建設若干措施任務分解
|
序號 |
項目 |
重點任務 |
具體內容 |
責任單位 |
|
1 |
加強組織管理能力建設 |
加強組織領導 |
堅決扛起藥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責任,堅持黨政同責,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藥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將藥品安全納入公共安全體系、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作為年度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調研指導、督促落實,并按要求請示報告重大事項。 |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以下簡稱各鎮街 |
|
2 |
完善監管體系 |
完善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藥品安全治理網絡,強化對藥品安全工作的監督指導。 |
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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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大統籌協調藥品安全工作力度,強化藥品安全多部門協同治理。 |
區食藥安辦,各鎮街 | ||
|
4 |
堅持藥品安全工作“一盤棋”,加強交流協作,建立健全上下一體、左右銜接、周邊聯通的藥品安全監管體系 |
區食藥安辦,各鎮街 | ||
|
5 |
夯實基層基礎 |
統籌內部資源,充分保障藥品監管所需人員、經費、裝備等,完善支持藥品監管工作機制,保持監管隊伍相對穩定。 |
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 | |
|
6 |
繼續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好村(社區)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作用。 |
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各鎮街 | ||
|
7 |
開展我區藥品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提升基層執法裝備配備水平 |
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各鎮街 | ||
|
8 |
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
健全制度體系 |
積極參與、推動藥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 |
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 |
|
9 |
積極參與制定修訂技術指南,構建更加系統完備、更具地方特色的藥品監管制度體系 |
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 | ||
|
10 |
嚴格規范行使權力 |
準確把握和執行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公示和落實權力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重點領域監管信息公開、抽檢結果信息公開等措施,推進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流程公開,規范監管行為。 |
區市場監管局 | |
|
11 |
深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機制,嚴厲打擊危害藥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
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局、區司法局、區法院、區檢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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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切實加強法治教育 |
將藥品安全法律法規等納入區干部教育培訓內容。 |
區委組織部 | |
|
13 |
以“八五”普法為契機,提升藥品安全普法能力。 |
區市場監管局 | ||
|
14 |
鼓勵(藥品、醫療等)行業協會(學會)大力開展藥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形成藥品安全普法合力。 |
區市場監管局 | ||
|
15 |
加強衛生健康、醫保、區市場監管等部門信息互聯互通,推進藥品檢查執法聯動。 |
區衛生健康委、區醫保局、區市場監管局 | ||
|
16 |
推進監管隊伍建設 |
加快職業化專業化藥品檢查員隊伍建設 |
區市場監管局 | |
|
17 |
積極培養區藥品安全監管隊伍人員進入國家、省市藥品檢查人員庫。 |
區市場監管局 | ||
|
18 |
力爭市市場監管局和市藥監局下派職業化專業化骨干人員到區市場監管局掛職工作、區市場監管局有計劃地派出年輕藥品監管人員到市藥監局或有關科研單位進修提升,積極參與市藥監局組織的業務培訓,充分發揮藥品監管隊伍傳幫帶作用,鼓勵和激勵藥品監管隊伍人員自學提升。 |
區市場監管局 | ||
|
19 |
統籌安排,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教育培訓,加強對鎮(街道)基層藥品監管人員的培訓實訓,加強對村(社區)食品藥品協管員培訓指導,提升監管隊伍履職能力。 |
區市場監管局 | ||
|
20 |
用好國家藥監局云平臺等優質網絡教學資源。 |
區市場監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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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優化管理方式方法 |
完善藥品監管事權,強化藥品安全分級分類監管 |
區市場監管局 | |
|
22 |
加強跨層級藥品監管協調指導,強化轄區內藥品全生命周期的監管協同 |
區市場監管局 | ||
|
23 |
建立檢查力量統一調派機制,根據檢查稽查工作需要,按程序統籌調派 |
區市場監管局 | ||
|
24 |
強化飛行檢查,突出對敏感、重大事項檢查的突擊性、實效性 |
區市場監管局 | ||
|
25 |
根據工作需要,可聘請市藥監局或藥品監管專家提供支持。 |
區市場監管局 | ||
|
26 |
加強技術支撐能力建設 |
加強監管科學研究 |
積極參與實施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推進監管新工具、新標準、新方法的研究和應用工作。 |
區市場監管局、區科技局 |
|
27 |
鼓勵開展或參與藥品監管科學學術交流,分享研究信息,展示研究成就,促進成果轉化,為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及監管能力提升提供支撐 |
區科技局、區市場監管局 | ||
|
28 |
加快疫苗監管能力建設 |
強化疫苗全程冷鏈全程溯源管理,提升疫苗管理能力 |
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各鎮街 | |
|
29 |
區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配置滿足疫苗儲存、運輸、使用的設施設備。 |
區衛生健康委、區市場監管局 | ||
|
30 |
提升網絡銷售監管能力 |
適應藥品網絡銷售發展新趨勢,堅持以網管網,持續開展藥品網絡銷售專項治理 |
區市場監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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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加快技術引入和設備配置,探索依靠第三方專業技術力量開展藥品網絡銷售行為監測。 |
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 | ||
|
32 |
按照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原則,加強網絡銷售行為監督檢查,強化網絡第三方平臺管理,提高對藥品網絡交易的質量監管能力 |
區市場監管局、區經濟信息委 | ||
|
33 |
加強藥品智慧監管體系建設 |
推廣、使用全市藥品智慧監管平臺和藥品零售企業電子檔案,推進藥品監管領域移動互聯應用,強化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共用,實時維護藥品監管區級數據庫,并進行推廣和使用。 |
區市場監管局 | |
|
34 |
加強藥品信息化追溯管理 |
督促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按要求建立藥品追溯制度,從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藥品、集采藥品等重點產品開始,穩步推進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 |
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區醫保局 | |
|
35 |
宣傳、推廣藥品追溯監管系統的使用,采集追溯數據,監控藥品流向,發揮追溯監管作用 |
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區醫保局 | ||
|
36 |
逐步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全域實施。 |
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區醫保局 | ||
|
37 |
加強“三醫聯動,推動醫療、醫保醫藥領域信息互通、數據共享 |
區衛生健康委、區醫保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濟信息委 | ||
|
38 |
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建設 |
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 |
建立健全藥品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完善藥品安全風險排查、研判、交流、預警、化解機制,建立統一完善的風險監測系統。強化審批、檢查、抽檢、監測、稽查執法、投訴舉報等渠道風險信號發現,加強藥品安全風險隱患全流程管控 |
區市場監管局 |
|
39 |
建立健全區藥品安全風險會商機制 |
區食藥安辦 | ||
|
40 |
充分發揮、利用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信息管理系統作用,動態管理藥品安全風險清單,推動藥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出入庫管理等落地落實,全面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
區市場監管局、區委政法委 | ||
|
41 |
完善藥物警戒監測體系 |
加強藥品監測體系建設和不良反應監測能力建設,持續參與構建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為工作主體、藥品零售企業和醫療機構依法履責的工作格局 |
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 | |
|
42 |
區市場監管局和疾控機構加強數據聯動,共享數據資源。 |
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 | ||
|
43 |
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
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提升藥品應急處置能力 |
區衛生健康委、區市場監管局 | |
|
44 |
制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將預案納入本級政府專項預案體系 |
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 | ||
|
45 |
建立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隊伍,開展常態化應急演練 |
區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各鎮街 | ||
|
46 |
建立完善應急指揮平臺 |
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 | ||
|
47 |
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 |
區經濟信息委、區衛生健康委、區市場監管局 | ||
|
48 |
建立健全藥品安全輿情監測與處置機制 |
區市場監管局、區委網信辦 | ||
|
49 |
加強服務發展能力建設 |
支持中藥發展 |
加強創新藥、改良型新藥、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同名同方藥管理,促進中藥守正創新和中醫中藥協調發展 |
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科技局 |
|
50 |
完善區促進中藥產業發展政策措施 |
區農業農村委 | ||
|
51 |
鼓勵醫療機構對中藥制劑的研發、使用,支持區中醫藥產業園、區域中藥制劑發展,鼓勵和支持醫療機構研制和應用特色中藥制劑。 |
區衛生健康委、區經濟信息委、區科技局,區醫保局、區市場監管局 | ||
|
52 |
鼓勵研發創新 |
鼓勵醫療機構、企業開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專利權和核心競爭力的產品研發。 |
區市場監管局、區經濟信息委、區科技局 | |
|
53 |
鼓勵合同研究外包、合同研發生產等平臺建設,協助打造涵蓋藥物發現、藥學研究、安全評價、臨床試驗全流程的研發支撐體系 |
區經濟信息委、區市場監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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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協助推動創新產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產品以及質量安全、信用良好的企業產品優先進入醫保目錄 |
區醫保局 | ||
|
55 |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
深化藥品審批制度改革 |
區市場監管局 | |
|
56 |
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一網通辦” |
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區市場監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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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加強對醫藥重點園區、重點企業、重點品種的支持,大力培育龍頭企業、“獨角獸”企業,發展總部經濟 |
區經濟信息委、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 | ||
|
58 |
以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建設為契機,在藥品領域積極爭取國家、市重大政策、重大項目支持 |
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 | ||
|
59 |
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藥品監管一體化建設,提高區域聯動促進產業發展能力 |
區市場監管局 | ||
|
60 |
加強社會共治能力建設 |
加強社會監督 |
暢通投訴舉報受理渠道,快速受理、高效處置藥品投訴舉報,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
區市場監管局 |
|
61 |
落實有獎舉報措施,充分調動群眾監督的積極性 |
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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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營造全社會監督藥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
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 | ||
|
63 |
加強宣傳引導 |
開展“安全用藥月”等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安全用藥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
區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 | |
|
64 |
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政務公開平臺,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強化政策解讀,正確引導輿論 |
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市場監管局 | ||
|
65 |
拓寬宣傳渠道,綜合運用戶外平臺報刊、電影、電視、電臺和新媒體等傳播媒介,開展藥品安全公益宣傳 |
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區市場監管局 | ||
|
66 |
加強信用監管 |
用好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重慶)加強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歸集、判定 公示 |
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 | |
|
67 |
加強對嚴重失信醫藥企業的聯合懲戒,促進企業誠信意識提升,推動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
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 | ||
|
68 |
完善信用修復機制,保障信用主體合法權益 |
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 | ||
|
69 |
促進行業自律 |
堅持教育引導與監管執法相結合,壓實醫藥企業主體責任,督促醫藥企業完善并嚴格執行質量管理體系,加強藥品安全源頭管理 |
區市場監管局 | |
|
70 |
督促醫藥行業協會、學會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引導其發揮行業自律、團體標準建立、學術交流、產業論壇舉辦等作用推動醫藥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
區市場監管局 | ||
|
71 |
加強保障能力建設 |
加強經費保障 |
完善適應藥品監管工作特點的經費保障政策,將藥品監管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將審批、檢查、監測評價、標準管理、人員培訓等藥品專業技術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并優化經費支出結構,提升購買服務效能 |
區財政局,各鎮街 |
|
72 |
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嚴格按照全市績效工資政策執行。在績效工資總量核定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建立向科研、技術和監管一線傾斜的績效分配機制 |
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各鎮街 | ||
|
73 |
科學,合理使用中央藥品監管補助資金 |
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 | ||
|
74 |
激勵擔當作為 |
全面落實進一步激勵藥品監管隊伍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加強藥品監管隊伍建設,建立完善符合藥品監管實際的人才培養、考核評價、選拔任用、表彰獎勵、容錯糾錯、人文關懷等機制,充分調動和激發藥品監管干部隊伍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
區市場監管局、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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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強化督導考核 |
加強對藥品安全履職情況的督查督導 |
區政府辦公室、區市場監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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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完善藥品安全責任制度,健全考核評估體系,細化區級目標管理績效考核 指標內容,督促藥品安全工作責任落 實 |
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 |
《重慶市大足區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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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部門 |
負責人 姓名 |
意見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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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區經濟信息委 |
覃勇 |
32.建議區經濟信息委不作為責任單位。理由:無相關職能職責。47.建議區經濟信息委不作為責任單位。理由:應急處置、應急物資儲備不屬于經濟信息委職能職責。50.建議區經濟信息委不作為責任單位,理由:農產品加工職能職責在區農業農村委。51.建議區經濟信息委不作為責任單位,增加區農業農村委。理由:無相關職能職責。70.建議區經濟信息委不作為責任單位。理由:區經濟信息委不是醫藥行業協會主管單位。 |
任務清單中關于第50、70項經溝通確定區經濟信息委無相關職能職責后采納該單位不作為責任單位的建議。關于第32項、47項、51項、53項中部分職能職責在經濟信息委,所以依然保留其責任單位身份未予以采納其修改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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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區司法局 |
李安華 |
一、從內容看該文件屬于行政機關內部執行的工作安排文件,不涉及直接調整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權力義務關系,故不屬于行政規范性文件,不需要進行合法性審核。 二、建議刪除附件任務分解表中“健全法規制度體系”及其對應的具體任務內容。因受權限制約,區級無制定相應法規、技術指南的權限,是否需要參與配合,要依據市級安排決定。可修改為“健全制度體系”并根據我區實際做出具體安排。 |
已經采納將“健全法規制度體系”修改為”健全制度體系”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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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楊曉綱 |
“在績效工資總量核定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建立向科研、技術和監管一線的績效分配機制。”修改為“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嚴格按照全市績效工資政策執行。在績效工資總量核定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建立向科研、技術和監管一線的績效分配機制。” |
已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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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區府辦、區委督查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區委組織部等其他59個相關單位 |
區政府、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區公安局、區財政局等4個單位反饋無意見,其余55個單位逾期未反饋,視為無意見。 |
網站專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