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5年大足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第二批)的通知》文字解讀
《關于申報2025年大足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第二批)的通知》文字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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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工作,進一步完善我區秸稈收、儲、運、用全環節綜合利用體系,全面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5年中央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農〔2025〕21號)要求,結合我區發展實際,現將2025年申報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第二批)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意義
進一步建設完善秸稈收儲運服務體系,打通秸稈收儲“最后一公里”;加強秸稈“五化”的高值高效利用,集中打造一批秸稈綜合利用示范點。最終實現全區農作物秸稈資源變廢為寶、生態環境優良、農業可持續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長遠目標。
二、申報對象
村集體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三、申報條件
(一)村集體經濟組織
1.村黨組織領導有力。
2.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制度完善。
3.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規范。
4.所在村集體產業發展符合秸稈綜合利用。
(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1.在國家注冊登記機關依法注冊登記并正常運行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2.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3.有設施用地需求的要提前辦理好相關手續。
4.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和涉稅違法行為。
5.主營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和質量管理標準體系,近兩年內未出現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四、項目內容
(一)建設內容
根據我區種養殖業發展情況,結合現有秸稈綜合利用基本現狀,以能收、能儲、能運、能用為目的,著力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和秸稈“五化”利用。一是秸稈收儲運試點村社建設。二是秸稈肥料化利用。三是秸稈基料化利用。
(二)補助類型及標準
1.秸稈收儲運試點村社建設:建設10個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實施主體的秸稈收儲運試點村社,補助標準:10萬元/村,共計100萬元。
2.秸稈肥料化利用。補助2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補助標準:10萬元/個,共計20萬元。
3.秸稈基料化利用。補助2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補助標準:25萬元、20萬元各一個,共計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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