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179072968x9/2024-00235 | [ 發文字號 ] | 渝人社發〔2024〕11號 |
[ 主題分類 ] | 人事工作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人力社保局 | [ 發布日期 ] | 2024-04-27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7 | [ 有效性 ] |
[ 索引號 ] | 1150011179072968x9/2024-00235 |
[ 發文字號 ] | 渝人社發〔2024〕11號 |
[ 主題分類 ] | 人事工作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人力社保局 |
[ 發布日期 ] | 2024-04-27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7 |
[ 有效性 ] |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財政局,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各二級分行,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為進一步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支持作用,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23〕75號)、《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財規〔2024〕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貸款申請條件
(一)個人貸款。
申請人以個人名義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
1.屬于重點就業群體,即法定勞動年齡內(年滿十六周歲且貸款期內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網絡商戶、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含返鄉創業農民工),年滿十六周歲的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2.申請人在申請貸款時已辦理注冊登記或被認定為網絡創業人員;
3.創業項目位于重慶市內且真實有效;
4.除助學貸款、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無其他貸款。
上述第1、2項內容,由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人力社保部門負責審查;第3、4項內容,由經辦銀行負責審查。
夫妻雙方中一方符合個人貸款主體資格的,可以配偶的個體工商戶等對其經營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市場主體作為已實際創業的證明,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二)小微企業貸款。
以小微企業名義申請貸款的,貸款主體為該企業,應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
1.屬于現行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
2.小微企業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前1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5%),并與職工簽訂1年期以上勞動合同;
3.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4.小微企業在重慶市注冊登記且住所地在重慶市內且存續。
上述第1、2、3項內容,由各區縣人力社保部門負責審查;第4項內容,由經辦銀行負責審查。
小型微型企業法定代表人若符合個人貸款主體資格的,可以個人名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享受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相關政策。同一市場主體不得同時享受個人貸款和企業貸款。
(三)申報流程。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個人或小微企業應如實填寫《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附件1),由當地人力社保部門進行資格審核,通過審核的個人或小微企業,向經辦銀行、經辦擔保機構提交申請。經辦銀行、經辦擔保機構收到申請后,開展貸前保前審查,對符合相關貸款和擔保條件的,與其簽訂貸款和擔保合同。
(四)相關名詞解釋。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是指創業時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城鎮常住失業人員;
2.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城鄉低保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
3.退役軍人是指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軍士和義務兵等人員;
4.刑滿釋放人員是指持有相關證明的服刑期滿釋放人員,含社區矯正期滿人員;
5.高校畢業生是指離校10年內普通高等學校(按照國家規定的設置標準和審批程序批準舉辦的,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招收高中畢業生為主要培養對象,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其他機構)畢業生,包括專科、本科、研究生和畢業學年的在校大學生。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享受高校畢業生同等待遇。經教育部門認定的留學畢業回國人員納入高校畢業生范圍;
6.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是指《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4〕3號)等相關文件確定的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過剩行業中涉及企業的分流人員;
7.脫貧人口是指按照主管部門有關辦法認定的脫貧人員(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8.網絡商戶是指按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網絡創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1號)文件認定為網絡創業的人員;
9.農村自主創業農民是指農村戶籍或戶籍住址在街道鄉鎮以下行政村創業人員。
二、貸款額度、利率、期限
(一)貸款額度。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為3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為400萬元;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的,貸款額度上限為33萬元/人、合計上限為400萬元。
(二)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由借款人和經辦銀行協商確定,貸款利率上限原則上不超過LPR+50BPs,LPR以合同簽訂日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準。
(三)貸款期限。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期限單次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期限單次不超過2年。對按期還款、信譽良好的個人或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到期后可繼續申請貸款及貼息支持,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
三、貸款貼息
(一)貼息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季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對展期、逾期的貸款,財政部門原則上不予貼息。
(二)貼息流程。
經辦銀行于每個季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屬地區縣財政部門申請貼息資金,并抄送同級人力社保部門。區縣財政部門收到經辦銀行申請之后,在1個月內完成審核并向經辦銀行撥付貼息資金。經辦銀行收到貼息資金后,應于10個工作日內將貼息資金撥付至借款人銀行賬戶并通知借款人。
(三)特別說明。
1.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的情況,逾期的當季度不予貼息;貸款本金展期的情況,展期的當季度起不予貼息。
2.借款人在貸款存續期間成為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從身份變化當月對應的季度起不予貼息,貸款到期后不得繼續申請。
3.經辦銀行因計算錯誤導致的多貼、少貼等情況需多退少補。
上述3種情形導致的多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予以追回或抵扣處理;少貼資金由經辦銀行提供佐證材料,按貼息流程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資金。
4.因借款人賬戶異常且失去聯系,導致經辦銀行無法撥付貼息資金的,經辦銀行應于1個季度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屬地財政、人力社保部門,并將貼息資金退回財政部門。
四、經辦擔保機構的管理
(一)申報條件。擔保機構申請經辦創業擔保貸款業務,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在我市依法設立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
2.具備業務線上運行技術基礎,能夠與市人力社保局業務系統進行對接。在系統對接建設完成前,線下審核時間可在3個工作日完成;
3.需合理設置擔保費率,擔保費率原則上在0.8%以下。
(二)申辦流程。符合申報條件的擔保機構如實填寫《重慶市創業擔保貸款經辦擔保機構申請表》(附件2),向屬地區縣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區縣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初審后報市財政局復審。符合申辦條件的市級擔保機構,直接向市財政局提出申請。
市財政局根據區縣初審意見,綜合擔保機構展業情況、風險情況等因素進行復審,并將復審結果反饋至申辦擔保機構所在區縣財政部門。經審核取得經辦資格的擔保機構,需同步啟動與市人力社保局業務系統對接建設工作,對接建設工作完成前,可以線下方式開展業務。
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獲得經辦資格的擔保機構,無需重新申請。
(三)動態管理。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擔保機構不再具備創業擔保貸款經辦資格:
1.已退出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單;
2.獲得經辦資格之日起,3個月內無法完成與市人力社保局系統數據對接;
3.主動申請不再經辦創業擔保貸款業務。
對于出現上述情形的擔保機構,市財政局將予以書面通知;擔保機構自通知印發之日起,不得再新發生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存量業務可繼續納入當年擔保費補貼獎補范圍。
擔保機構擬重新獲取經辦資格的,需重新申請。
五、經辦銀行的管理
經辦擔保機構可根據業務開展情況,擇優新增合作銀行。經辦擔保機構新增合作銀行,需向同級財政、人力社保等相關部門備案。
各區縣財政、人力社保等相關部門和市級經辦擔保機構對經辦銀行分支機構辦理業務的準確性、及時性等方面出現的異常情況向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門反饋。對出現問題較為嚴重的銀行分支機構,市財政局商市人力社保局、人行重慶市分行后,將通知該分支機構不再繼續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存量業務可繼續享受財政貼息。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協同。各區縣人力社保、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各二級分行,經辦擔保機構,經辦銀行等相關各方要加強溝通交流、協同配合,共同推動工作有序高效開展,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要加快推進創業擔保貸款服務改革工作,不斷加強對基層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提高經辦效率和服務水平;要依托互聯網、新媒體等渠道,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二)履職盡責。各經辦銀行要按規定履行好貸前審查、貸中管理、貸后跟蹤等責任,認真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改革要求,不得擅自設置申報要件或流程,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間;要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加強系統與人行重慶市分行“長江渝融通”系統對接,及時響應創業擔保貸款融資需求,反饋辦理進度;當申請人選擇的經辦銀行與本人社會保障卡對應的合作銀行一致時,原則上應將貸款和貼息撥至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要主動走訪重點就業群體,送政策、產品、服務上門。
各經辦擔保機構要按規定履行好保前審查、保中管理、保后跟蹤等責任,認真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改革要求,要做好擔保服務工作,合理設計業務流程,積極簡化手續,提升擔保效率;要主動作為、靠前服務、積極獲客,主動加強與人力社保部門、經辦銀行的協同配合,盡可能與貸款審批流程同頻同步;要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開展自主風控審查,做好做實風控措施;要加強內部制度建設,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與同級相關部門反映溝通。
(三)注重績效。各區縣財政部門要會同人力社保部門,結合市對區縣轉移支付資金年度績效目標,合理穩妥設置當地經辦擔保機構創業擔保貸款業務規模。
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人行重慶市分行將適時公布各區縣工作進度、政銀擔協同、政策效應等情況,并將其納入市財政局年度績效評價工作范圍,作為市對區縣績效獎補資金分配依據;區縣可將獎補資金統籌用于經辦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
(四)健全制度。各區縣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風險補償等機制;經辦擔保機構出資人要建立健全擔保機構資本金補充等機制;經辦擔保機構要建立健全風險控制、不良核銷等制度。
七、其他事項
(一)經辦銀行和經辦擔保機構要嚴格落實渝財規〔2024〕2號文件明確的3∶7分險比例。經辦擔保機構的創業擔保貸款業務按規定納入市級再擔保及國擔基金分險,以及重慶市小微企業、“三農”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支持范圍。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創業擔保貸款業務按比例分險及追償完成后形成的最終損失,由各經辦擔保機構承擔。
重慶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2022年8月8日之前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產生的不良業務由市財政局統籌安排資金代償、核銷,2022年8月8日之日起至本通知印發之日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產生的不良業務,由“重慶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風險補償資金”代償,其損失由市財政局統籌安排資金核銷。
(二)渝財規〔2024〕2號文件第九條第三項“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申請的創業擔保貸款”,其中“市級以上榮譽稱號”是指我市區縣級及以上的榮譽稱號和創業大賽獎勵。
(三)區縣經辦擔保機構創業擔保貸款業務不得跨區展業。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至2028年9月30日,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人行重慶市分行負責解釋。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執行期間中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1.重慶市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
2.重慶市創業擔保貸款經辦擔保機構申請表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重慶市___區縣(自治縣)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
(個人項目)
基 本 信 息 |
申請人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婚姻狀況 |
£已婚£未婚£離異 £喪偶 | |||||||||||
配偶姓名 |
配偶身份證號碼 |
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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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配偶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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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配偶的營業執照申請貸款 |
□是 □否 |
員工人數 |
人 |
是否小微企業 |
| ||||||||||
經營范圍 |
家庭住址 |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
|||||||||||||
申請人 類型 |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城鄉低保人員 £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 £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 £高校畢業生???????£網絡商戶 £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 £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含返鄉創業農民工) |
證件類別 |
|||||||||||||
證件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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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反擔保 |
£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 £獲得區縣(自治縣)級以上榮譽稱號、創業大賽獎勵的創業人員 £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符合信用貸款發放條件的創業者個人或小微企業 £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 | ||||||||||||||
貸款 類型 |
£創業擔保貸款 |
萬元 |
£組合商業貸款 |
萬元 |
貸款總金額 |
萬元 | |||||||||
貸款 期限 |
__年期(???年?月?日——???年?月?日) 具體時間見貸款合同 |
貸款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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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 申請 |
申請人向??????銀行申請貸款???萬元,同時自愿申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本筆貸款提供擔保,擔保費以申請人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簽署的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為準,申請人簽字即同意委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并認可擔保條件,擔保自貸款發放之日起生效;若貸款逾期,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依法向申請人主張權利,包括代償款、資金占用費及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 申請人授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經營活動進行評估,在貸款全流程獲取有關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法定代表人、股東以及有關第三方的所有信息,并按規定向各合法信息庫報送所獲取的所有信息;除助學貸款、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沒有其他貸款,并授權經辦金融機構查詢本人及其配偶人行征信系統信息;同時承諾:本次因貸款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無誤,并愿意承擔因信息不實所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 申請人確認本申請表所示的經營地址或家庭住址即為法律(訴訟)文書送達地址。 申請人簽字并加蓋手印:? 年??月??日 | ||||||||||||||
街道(鄉鎮) 初查意見 |
經審核,該申請人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規定條件,提供申請資料真實齊全,根據本人創業實際需求,建議貸款____________萬元(大寫:?????????)。其中:創業擔保貸款____________萬元;組合商業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經辦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 ||||||||||||||
區縣(自治縣)復核意見 |
經綜合評審,建議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大寫:????????)。其中:創業擔保貸款____________萬元;組合商業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經辦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 ||||||||||||||
反擔保方式 |
抵質押反擔保 |
名稱 (類型) |
£住房 £門面 £辦公用房 £農房 £其他 |
權利人姓名 |
權利人 手機號 |
||||||||||
權利人 身份證號 |
|||||||||||||||
土地 屬性 |
£出讓 £劃撥 £農村集體 |
抵押物 建筑面積 |
抵押物 區域 |
£主城區????? £區縣(自治縣)縣城 £區縣(自治縣)鄉鎮 £農村居民房屋 |
|||||||||||
抵質押物 證件號碼 |
抵押物 地址 |
||||||||||||||
連帶保證反擔保人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手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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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類型 個人職級 |
£機關 £國有企業 |
£廳級???£處級 £科級???£科級以下 £高級職稱£中級職稱 £初級職稱 |
單位 電話 |
||||||||||||
住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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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 |
職級職稱 |
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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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承諾 |
抵押反擔保人、連帶保證反擔保人因貸款申請人的上述政策性擔保貸款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提供抵押反擔保、連帶保證反擔保。反擔保的范圍為:1.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向貸款銀行代為清償的全部款項;2.貸款申請人應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付的資金占用費;3.應付未付的擔保費;4.實現前述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反擔保人簽字反擔保關系成立,反擔保自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申請人向貸款銀行提供擔保之日起生效。反擔保人及其配偶確認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如因離婚對該債務進行分配約定,該分配約定無效。 反擔保人授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反擔保人及其配偶在貸款全流程獲取有關反擔保人及其配偶、反擔保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以及有關第三方的所有信息,并按規定向各合法信息庫報送所獲取的所有信息;反擔保人同時承諾:本次因貸款反擔保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無誤,并愿意承擔因信息不實所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 反擔保人確認本申請表所示的住所地或抵押物地址即為法律(訴訟)文書送達地址。 反擔保人簽字(加蓋手印或公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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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審批意見 |
經綜合評審,同意發放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大寫:???????????)。其中:創業擔保貸款____________萬元,由財政部門按照規定給予貼息;組合商業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經辦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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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___區縣(自治縣)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
(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
基 本 信 息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工商執照) |
經營 項目 |
員工 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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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者 |
姓名 |
身份證 號碼 |
家庭 住址 |
手機 號碼 |
申請人 類型 |
證件 類別 |
證件 編號 | ||||||||||||
合伙人1 及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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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合伙人2 及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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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合伙人3 及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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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合伙人4 及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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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合伙人5 及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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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備注:申請人類型請選擇下列類型填寫: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2.城鄉低保人員、3.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4.殘疾人、5.退役軍人、6.刑滿釋放人員、7.高校畢業生、8.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9.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10.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含返鄉創業農民工)、11.網絡商戶 | |||||||||||||||||||
£免除反擔保 |
£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 £獲得區縣(自治縣)級以上榮譽稱號、創業大賽獎勵的創業人員 £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符合信用貸款發放條件的創業者個人或小微企業 £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 | ||||||||||||||||||
貸款 類型 |
£創業擔保貸款 |
萬元 |
£組合商業貸款 |
萬元 |
貸款總金額 |
萬元 | |||||||||||||
貸款 期限 |
__年期(?????年???月???日——?????年??????月????日)具體時間見貸款合同 | ||||||||||||||||||
融資 申請 |
申請人向??????銀行申請貸款????萬元,同時自愿申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本筆貸款提供擔保,擔保費以申請人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簽署的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為準,申請人簽字即同意委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并認可擔保條件,擔保自貸款發放之日起生效;若貸款逾期,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依法向申請人主張權利,包括代償款、資金占用費及律師費等費用。 申請人授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經營活動進行評估,在貸款全流程獲取有關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法定代表人、股東以及有關第三方的所有信息,并按規定向各合法信息庫報送所獲取的所有信息;除助學貸款、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沒有其他貸款,并授權經辦金融機構查詢本人及其配偶人行征信系統信息;同時承諾:本次因貸款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無誤,并愿意承擔因信息不實所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 申請人確認本申請表所示的經營地址或家庭住址即為法律(訴訟)文書送達地址。 申請人簽字并加蓋手印:? 年??月??日 | ||||||||||||||||||
街道(鄉鎮) 初查意見 |
經審核,該申請人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規定條件,提供申請資料真實齊全,根據本人創業實際需求,建議貸款____________萬元(大寫:?????????)。其中:創業擔保貸款____________萬元;組合商業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經辦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 ||||||||||||||||||
區縣(自治縣)復核意見 |
經綜合評審,建議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大寫:??????????)。其中:創業擔保貸款____________萬元;組合商業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經辦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 ||||||||||||||||||
反擔保方式 |
抵質押反擔保 |
名稱 (類型) |
£住房 £門面 £辦公用房 £農房 £其他 |
權利人姓名 |
權利人 手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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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人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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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屬性 |
£出讓 £劃撥 £農村集體 |
抵押物 建筑面積 |
抵押物 區域 |
£主城區????? £區縣(自治縣)縣城 £區縣(自治縣)鄉鎮 £農村居民房屋 | |||||||||||||||
抵質押物 證件號碼 |
抵押物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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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保證反擔保 人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手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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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類型 個人職級 |
□機關 £國有企業 |
£廳級????£處級 £科級????£科級以下 £高級職稱£中級職稱 £初級職稱 |
單位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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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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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 |
職級職稱 |
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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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承諾 |
抵押反擔保人、連帶保證反擔保人因貸款申請人的上述政策性擔保貸款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提供抵押反擔保、連帶保證反擔保。反擔保的范圍為:1.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向貸款銀行代為清償的全部款項;2.貸款申請人應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付的資金占用費;3.應付未付的擔保費;4.實現前述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反擔保人簽字反擔保關系成立,反擔保自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申請人向貸款銀行提供擔保之日起生效。反擔保人及其配偶確認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如因離婚對該債務進行分配約定,該分配約定無效。 反擔保人授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反擔保人及其配偶在貸款全流程獲取有關反擔保人及其配偶、反擔保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以及有關第三方的所有信息,并按規定向各合法信息庫報送所獲取的所有信息;反擔保人同時承諾:本次因貸款反擔保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無誤,并愿意承擔因信息不實所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 反擔保人確認本申請表所示的住所地或抵押物地址即為法律(訴訟)文書送達地址。 反擔保人簽字(加蓋手印或公章):????????????????????????????????年???月???日 | ||||||||||||||||||
銀行審批意見 |
經綜合評審,同意發放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大寫:???????????)。其中:創業擔保貸款____________萬元,由財政部門按照規定給予貼息;組合商業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經辦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 ||||||||||||||||||
重慶市___區縣(自治縣)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
(小微企業)
基 本 信 息 |
企業名稱 |
所屬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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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職工人數 |
1年內新招用符合申請條件的人數 |
法定代表人 手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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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工商執照) |
稅務登記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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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證 |
是否微型企業 |
□小型□微型□否 | |||||||
基本戶開戶行 |
基本戶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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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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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婚姻狀況 |
已婚□未婚□離異□ | |||||||
股東(出資人) |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
出資額 |
手機號碼 | ||||||
£免除反擔保 |
£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 £獲得區縣(自治縣)級以上榮譽稱號、創業大賽獎勵的創業企業 £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符合信用貸款發放條件的創業者個人或小微企業 £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 | ||||||||
貸款 類型 |
£創業擔保貸款 |
萬元 |
£組合商業貸款 |
萬元 |
貸款 總金額 |
萬元 | |||
貸款 期限 |
__年期(?????年???月???日——????年???月???日)具體時間見貸款合同 | ||||||||
融資 申請 |
申請人向??????銀行申請貸款??萬元,同時自愿申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本筆貸款提供擔保,擔保費以申請人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簽署的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為準,申請人簽字即同意委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并認可擔保條件,擔保自貸款發放之日起生效;若貸款逾期,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依法向申請人主張權利,包括代償款、資金占用費及律師費等費用。 申請人授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申請人的經營活動進行評估,在貸款全流程獲取有關申請人、申請人法定代表人、股東以及有關第三方的所有信息,并按規定向各合法信息庫報送所獲取的所有信息,并授權經辦金融機構查詢人行征信系統信息;同時承諾:本次因貸款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無誤,并愿意承擔因信息不實所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申請人確認本申請表所示的經營地址或家庭住址即為法律(訴訟)文書送達地址。 申請人簽字并加蓋手印:? 年??月??日 | ||||||||
街道(鄉鎮)初查意見 |
經審核,該申請人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規定條件,提供申請資料真實齊全,根據企業創業實際需求,建議貸款____________萬元(大寫:?????????)。其中:創業擔保貸款____________萬元;組合商業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經辦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 ||||||||
區縣(自治縣)復核意見 |
經綜合評審,建議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大寫:??????????)。其中:創業擔保貸款____________萬元;組合商業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經辦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 ||||||||
反擔保方式 |
抵質押反擔保 |
名稱 (類型) |
£住房 £門面 £辦公用房 £農房 £其他 |
權利人姓名 |
權利人 手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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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人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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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屬性 |
£出讓 £劃撥 £農村集體 |
抵押物 建筑面積 |
抵押物 區域 |
£主城區????? £區縣(自治縣)縣城 £區縣(自治縣)鄉鎮 £農村居民房屋 | |||
抵質押物 證件編號 |
抵押物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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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保證反擔保人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手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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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類型 個人職級 |
£機關 £國有企業 |
£廳級???£處級 £科級???£科級以下 £高級職稱£中級職稱 £初級職稱 |
單位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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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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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 |
職級職稱 |
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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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承諾 |
抵押反擔保人、連帶保證反擔保人因貸款申請人的上述政策性擔保貸款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提供抵押反擔保、連帶保證反擔保。反擔保的范圍為:1.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向貸款銀行代為清償的全部款項;2.貸款申請人應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付的資金占用費;3.應付未付的擔保費;4.實現前述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反擔保人簽字反擔保關系成立,反擔保自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申請人向貸款銀行提供擔保之日起生效。反擔保人及其配偶確認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如因離婚對該債務進行分配約定,該分配約定無效。 反擔保人授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反擔保人及其配偶在貸款全流程獲取有關反擔保人及其配偶、反擔保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以及有關第三方的所有信息,并按規定向各合法信息庫報送所獲取的所有信息;反擔保人同時承諾:本次因貸款反擔保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無誤,并愿意承擔因信息不實所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 反擔保人確認本申請表所示的住所地或抵押物地址即為法律(訴訟)文書送達地址。 反擔保人簽字(加蓋手印或公章):????????????????????????????????年???月???日 | ||||||
銀行審批意見 |
經綜合評審,同意發放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大寫:???????????)。其中:創業擔保貸款____________萬元,由財政部門按照規定給予貼息;組合商業貸款____________萬元。 經辦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
附件2
部門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