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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讀】《關于明確大足區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有關事項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關于明確大足區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有關事項的通知》政策出臺的背景?
為深入推動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穩就業、保就業工作,進一步解決創業融資難題,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經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同意(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第4160號),結合《關于印發<重慶市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財規〔2020〕10號)要求,出臺了《關于明確大足區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減輕創業融資壓力。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通知》從提高貸款額度、合理分擔利息、加強監督管理等三個方面,將來足創業人員反映的資金額度不夠的難題,配套區級資金,加大扶持力度,從政策上予以解決。主要內容包括:
(一)提高貸款額度。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二)合理分擔利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三)加強監督管理。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及時溝通情況,切實做好宣傳引導和貫徹執行,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加強對普惠金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檢查,對提供虛假申請資料,騙取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的企業和個人,要按規定嚴肅處理并追回違規所得。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泄露隱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按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三、該項政策受惠或涉及的群體(人員)有哪些?
非普惠性政策,主要針對來足創業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城鄉低保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網絡商戶、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畢業八年內高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等群體。
四、什么時候開始經辦?如何經辦?
從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可到創業地公共就業服務經辦機構(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申請。
相關閱讀:《關于明確大足區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有關事項的通知》(大足人社發〔2020〕4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