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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讀】《大足區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大足區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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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印發了《大足區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為便于社會廣泛知曉內容,正確理解執行,對主要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政策依據
主要依據《重慶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暫行辦法》和《重慶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標
????堅持“黨政領導、公安牽頭、部門協同、疏堵結合、依法管理”原則,加強源頭管控和系統治理,堅決防止利用無人機實施暴恐襲擊,堅決防止無人機危害航空安全,堅決防止無人機擾亂社會生產生活秩序,切實維護全區平安穩定。
三、主要內容
(一)開展宣傳引導。加強對《重慶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
1.問:民用無人機所有權人應該做什么?
答:應當按照民用無人機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登記姓名、有效證件號碼、聯系方式、產品型號、產品序號、使用目的,單位還應當登記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登記后,民用無人機所有權人應當在民用無人機上粘貼登記標志。民用無人機發生出售、轉讓、損毀、報廢、丟失或者被盜等情況時,原所有權人應當及時注銷原登記信息。變更后的所有權人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登記信息。民用無人機的所有權人應當按照國家無線電管理規定,使用無線電頻率。嚴禁改裝民用無人機的飛行硬件設施或者改變出廠飛行性能設置。
2.問:民用無人機的駕駛員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答: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飛行規則;對所操控民用無人機的飛行安全負責;進行飛行前準備并檢查民用無人機運行狀態;隨身攜帶相應的駕駛資格證明文件和有關飛行手續;服從空中管制,在管控空域還應當按照經批準的飛行計劃實施飛行活動。
(二)加強實名登記。各持有無人機的單位和個人(從事軍事、警察和海關飛行任務的除外)要主動配合轄區公安派出所登記無人機的相關基礎信息,公安機關要全面摸清底數,逐一登記造冊,加強實名登記管理。
(三)嚴格地面管控。區公安局按照“控制在地面上、處置在升空前”原則,組織發動街面巡防力量開展網格化巡控,加強對違法違規飛行的偵測反制,及時發現制止。各鎮街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嚴格落實飛行活動主體責任。
(四)依法整治打擊。區公安局要加強行業監管,及時查處涉無人機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危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采取攔截、捕獲、迫降等緊急措施處置,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提升技防水平。區公安局要加強人才培養、技術研究、實戰演練,制定完善應急預案,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督促重點單位落實安全防范主體責任,加強技防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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