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大足府辦發〔2023〕50號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工作實施意見》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工作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國辦發〔2022〕6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重點任務分工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119號)、《重慶市殘聯等15個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扶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渝殘聯發〔2019〕156號)和《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大足區“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大足府發〔2022〕27號)有關要求,助力鄉村振興,大力推動殘疾人創業就業,發揮殘疾人在創業就業中的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殘疾人發展生產、就業增收、勞動致富,結合我區殘疾人事業發展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種植業、養殖業和服務業創業扶持
(一)扶持對象。
1.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城鄉殘疾人;
2.具有本區戶籍,在本區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服務業且在就業年齡段(女性16—54歲、男性16—59歲)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企業出資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等為扶持對象。
(二)扶持條件。
1.政治覺悟高,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創業精神和能力的殘疾人;
2.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經營主體,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規模,有良好口碑、有經濟效益、有示范效應,得到當地政府認可;
3.2021年1月1日后新辦的經營主體或者新增的創業項目,項目正常經營一年以上;
4.創業殘疾人具有一定勞動能力,新增創業項目必須是殘疾人獨立經營或殘疾人與殘疾人合作經營;
5.具有輻射效應和帶動能力。鼓勵創業項目幫扶安置業主之外的殘疾人(包括與殘疾人共同生活的親屬)就業。對有幫扶帶動能力的項目,在資金補助時優先考慮(工資發放需提供有效憑證)。
(三)扶持補助標準。
1.種植業創業扶持。
蔬菜、藥材、水果、花木等的種植面積達10畝,投入資金3萬元及以上,補助1萬元;面積達20畝,投入資金6萬元及以上,補助2萬元;面積達30畝,投入資金7.5萬元及以上,補助3萬元;面積達40畝,投入資金8.5萬元及以上,補助4萬元;面積達50畝以上,投入資金10萬元及以上,補助5萬元。
2.養殖業創業扶持。
(1)大型牛馬存欄量達10頭,投入資金5萬元及以上,補助2萬元;大型牛馬存欄量達15頭,投入資金7萬元及以上,補助3萬元;大型牛馬存欄量達20頭,投入資金9萬元及以上,補助4萬元;大型牛馬存欄量達25頭,投入資金10萬元及以上,補助5萬元。
(2)中型豬羊存欄量達30頭,投入資金5萬元及以上,補助2萬元;中型豬羊存欄量達40頭,投入資金7萬元及以上,補助3萬元;中型豬羊存欄量達50頭,投入資金9萬元及以上,補助4萬元;中型豬羊存欄量達60頭,投入資金10萬元及以上,補助5萬元。
(3)雞鴨鵝存欄量達500只,投入資金3萬元及以上,補助1萬元;雞鴨鵝存欄量達700只,投入資金4萬元及以上,補助1.5萬元;雞鴨鵝存欄量達900只,投入資金5萬元及以上,補助2萬元;雞鴨鵝存欄量達1000只,投入資金6萬元及以上,補助2.5萬元。
(4)水產養殖面積達5畝,投入資金3萬元及以上,補助1萬元;水產養殖面積達10畝,投入資金5萬元及以上,補助2萬元;水產養殖面積達15畝,投入資金7萬元及以上,補助3萬元;水產養殖面積達20畝,投入資金9萬元及以上,補助4萬元。
(5)其他種類養殖,參照以上標準進行補助。
3.服務業創業扶持(范圍:加工業、超市、餐飲、服裝、電器、美容美發、保健按摩等)。
(1)經營點在棠香街道、龍崗街道、雙路街道、龍灘子街道、通橋街道、智鳳街道城區,面積達30平方米,投入資金4.5萬元及以上,補助2萬元;面積達40平方米,投入資金6萬元及以上,補助3萬元;面積達50平方米,投入資金7.5萬元及以上,補助4萬元;面積達60平方米,投入資金9萬元及以上,補助5萬元。
(2)經營點在龍水鎮、萬古鎮、石馬鎮、郵亭鎮、珠溪鎮、三驅鎮、鐵山鎮、中敖鎮場鎮,面積達30平方米,投入資金4萬元及以上,補助1.5萬元;面積達40平方米,投入資金5萬元及以上,補助2.5萬元;面積達50平方米,投入資金6.5萬元及以上,補助3.5萬元;面積達60平方米,投入資金8萬元以上,補助4.5萬元。
(3)經營點在寶頂鎮、高升鎮、古龍鎮、寶興鎮、拾萬鎮、國梁鎮、回龍鎮、金山鎮、雍溪鎮、季家鎮、高坪鎮、龍石鎮、玉龍鎮場鎮,面積達30平方米,投入資金2.5萬元及以上,補助1萬元;面積達40平方米,投入資金4.5萬元及以上,補助2萬元;面積達50平方米,投入資金6萬元及以上,補助3萬元;面積達60平方米,投入資金7.5萬元及以上,補助4萬元。
(4)經營點在村或鎮街場鎮外社區的創業項目,根據創業項目投入資金規模,按40%進行補助,上限不超過1.5萬元。
享受扶持補貼未達最高額度的,若相同項目擴大了生產規模,符合相應扶持條件的可享受差額扶持補助(需要重新提交申請);若新增其他不同類別創業項目,且補助標準高于原已享受補助的,按標準補足差額。
二、申報與審批
(一)申報。符合條件的城鄉殘疾人,向所在的鎮(街)提出申請,并填寫《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申請表》(附件1)、《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人員資產投入清單表》(附件2)、《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人員安置幫扶殘疾人花名冊》(附件3),同時提供身份證、殘疾證、營業執照、安置殘疾人用工合同(若有)與工資發放有效憑證(若有)及被安置殘疾人殘疾證(若有)、資產投入證明(包括不限于場地租賃、進貨的正規發票)等相關規范佐證資料。
(二)審定。每年4月底前,鎮(街)核實,整理符合條件殘疾人的基本材料,并在《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統一報送區殘聯審定。5月底前,區殘聯對照相關扶持條件,對申報的情況進行審核,并組織人員到殘疾人創業就業場所實地調查核實,對符合扶持條件的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區殘聯按標準進行資金扶持。
(三)發放時間。補助資金分兩次進行發放,當年6月底前發放60%;當年11月底前,區殘聯進行項目跟蹤服務,對正常經營的項目,發放剩余的40%,對項目終止的,取消剩余資金扶持。
三、工作要求
(一)各鎮街殘聯要加大宣傳力度,并對每年擬上報的殘疾人創業就業項目進行認真調查核實,確保對象及項目真實可靠。
(二)對弄虛作假申報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項目的,一經查實,依法取消資金扶持,并對取得的補助資金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其他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1.《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申請表》
2.《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人員資產投入清單表》
3.《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人員安置幫扶殘疾人花名冊》
4.《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情況匯總表》
附件1
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申請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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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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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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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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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類別及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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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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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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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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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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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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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類型 |
□企業 □個體工商戶 □農民專業合作社□其他 | |||||||||
開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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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資金 |
萬元 |
場地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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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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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項目 |
□種植業 □養殖業 □服務業 | |||||||||
規模及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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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總人數 |
人 |
其中安置殘疾人數 |
人 | |||||||||
殘疾人日均工資 |
元 |
殘疾人用工總天數 |
天 | |||||||||
企業年產值 |
萬元 |
幫扶殘疾人戶數 |
戶 | |||||||||
基本情況
申報理由 |
申報人: 年 月 日 | |||||||||||
鎮街殘聯 審核意見 |
經營 狀況 |
(經營場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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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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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年 月 日(蓋章) | |||||||||||
區殘聯 審核意見 |
經營 狀況 |
(經營場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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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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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附件2
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人員資產投入清單表
( 年度)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資產名稱 |
規格 |
單價 |
數量 |
總金額 |
銷售方(供給方) |
備注 | |
單位名稱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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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審核人: 聯系電話:
附件3
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人員安置幫扶殘疾人花名冊
( 年度)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殘疾類別等級 |
殘疾人證號 |
家庭住址 |
輻射帶動形式 |
工作崗位 |
聯系電話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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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審核人: 聯系電話:
說明:1.輻射帶動形式分為:固定用工、臨時用工。2.本表一式兩份,由區、鎮街殘聯留存備查。
附件4
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情況匯總表
( 年度)
XX殘聯(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殘疾類別及等級 |
殘疾人證號 |
經營項目及規模 |
總投入(萬元) |
年產值 (萬元) |
安置就業情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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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扶殘疾人家庭戶數(戶) |
扶持 資金 (萬元) |
聯系 電話 |
備注 | ||||
就業總人數 | 長期就業人數 |
季節性就業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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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聽力、言語以外的重度殘疾人數 | 其他 | 除聽力、言語以外的重度殘疾人數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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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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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表于每年10月30日前報送區殘聯備案。
分管領導審核簽字: 填報人: 聯系電話: